凌绥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凌绥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已由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铁建投(辽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辽宁省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PPP项目(以下简称凌绥高速项目)路线全长175.44公里,线路起点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至凌源公路连接,经建平、凌源、喀左、建昌、绥中五市县,终点与绥中滨海公路相接。项目主线长171.44公里,连接线长4公里。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12处、服务区3对、收费站11处;养护工区3处。
2.2 采购内容:
(1)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结合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变更方案及有关批复文件,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方案,梳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计、水保施工、水保监理、水保监测的工作要点和要求,明确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的条件和标准,为本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提供指导依据。
(2)开展现场调查与监测: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现状调查,确定水土保持设施整改方案。结合水土保持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查阅项目水保设计资料、变更方案审批手续的完善性,调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落实现状,检查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照水保验收标准及条件进行现场水保设施、水保资料检查等,对各参建方水保资料及施工现场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复核评价,梳理水土保持验收存在的问题清单,结合实际情况,向建设单位提供问题整改建议方案。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项目水保验收所需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检查项目水保自主验收条件,落实水保验收准备工作:组织检查本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条件具备情况,检查各参建单位水土保持验收资料准备情况并给予指导,组织整理其他验收相关资料,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收集整理和检查水保监理单位编制的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等其他验收所需的资料。
(4)组织公众意见调查:根据项目特点和环评要求,开展必要的公众意见调查工作。
(5)编制验收报告: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6)协助项目公司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协助项目公司组织水保设施验收评审会,完成汇报、答疑,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直至通过评审,形成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7)完成信息公示与平台填报:通过评审后,负责按相关要求“双公开”验收材料,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协助项目公司在信息平台完成验收信息网上报备工作。
2.3采购范围:凌绥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的全部内容。
2.4服务期:本次采购服务计划服务期:自签订本合同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时间止;报告编制完成时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间前。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投资估算:70.1760万元。
2.7采购编号:LS2026-SY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3年来(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工作。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 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辽宁省)”网站(http://www. lns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3.6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机构不得参与项目所在合同段的本次投标;参与单位不得为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6年5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5月30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本次采购文件采用网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5月26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需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进行注册报名(具体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操作指南或咨询网站客服400-6296-888),查询拟参与项目进行网上申报、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4.3供应商自领取询比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采购采用中国铁建供应链管理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n)线上开标的方式。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5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铁建供应链管理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n)提交报价和电子响应文件。
5.3提醒各供应商,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响应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响应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响应文件,从而导致响应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响应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联系中国铁建供应链管理平台(客服热线400-6296-888)。
5.4未按时在中国铁建供应链管理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5.5本次采购供应商不需要邮寄响应文件纸质版。评审委员会对各供应商上传中国铁建供应链管理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n)盖章签字PDF版本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各供应商须保证PDF版本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6、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供应链管理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n)的开标大厅,供应商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_10_分钟内登录中国铁建供应链管理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n)进入线上开标大厅。
6.3如遇中国铁建供应链管理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或https://www.crcce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监督部门为中铁建投(辽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铁建投资举报电话(0756-8732210)。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建投(辽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红山街道庙东村凌绥高速管理中心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18786122443
如果您在使用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您可以通过拨打平台官方客服电话(400 6296 888)或者联系在线客服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