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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美育中心1.5层-4层公共装修工程的招标文件

公告-招标公告
四川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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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四川大学美育中心1.5层-4层公共装修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现对四川大学美育中心1.5层-4层公共装修工程施工标段线上提问内容作如下答复:
提问内容及答复:
1、某装修专业工程业绩(工程内容仅含精装修)以EPC总承包模式承揽,是否可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承包工程”业绩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项目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类施工业绩或总承包工程合同中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施工业绩。若某装修专业工程是由建设单位按照EPC总承包模式直接发包的,应视为总承包工程,且施工部分金额应满足不少于600万元的要求。
   2、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的验收证明材料是否认可为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发包人加盖公章的验收证明材料”应视为“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但该证明材料仅适用于专业承包工程。
3、招标公告3.1.3“类似项目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类施工业绩或总承包工程合同中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施工业绩”,其中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类施工业绩,是不是合同内容仅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的专业工程业绩,无论以专业承包还是总承包的模式承揽,均认可为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业绩?而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总承包项目中含有装饰装修工程内容的,则认可为“总承包工程合同中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答复:合同内容仅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的专业工程,如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属于总承包工程;如由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再发包给专业承包公司的,属于专业承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总承包项目中含有装饰装修工程内容的,应视为“总承包工程合同中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但该部分金额应满足不少于600万元的要求。
 
 
招标人:四川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5日
 
附件: 美育中心答疑文件01(盖章版).pdf 附件: 美育中心答疑文件01(盖章版).pdf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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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四川大学美育中心1.5层-4层公共装修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现对四川大学美育中心1.5层-4层公共装修工程施工标段线上提问内容作如下答复:
提问内容及答复:
1、某装修专业工程业绩(工程内容仅含精装修)以EPC总承包模式承揽,是否可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承包工程”业绩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项目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类施工业绩或总承包工程合同中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施工业绩。若某装修专业工程是由建设单位按照EPC总承包模式直接发包的,应视为总承包工程,且施工部分金额应满足不少于600万元的要求。
   2、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的验收证明材料是否认可为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发包人加盖公章的验收证明材料”应视为“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但该证明材料仅适用于专业承包工程。
3、招标公告3.1.3“类似项目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类施工业绩或总承包工程合同中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施工业绩”,其中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类施工业绩,是不是合同内容仅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的专业工程业绩,无论以专业承包还是总承包的模式承揽,均认可为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业绩?而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总承包项目中含有装饰装修工程内容的,则认可为“总承包工程合同中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答复:合同内容仅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的专业工程,如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属于总承包工程;如由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再发包给专业承包公司的,属于专业承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总承包项目中含有装饰装修工程内容的,应视为“总承包工程合同中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但该部分金额应满足不少于600万元的要求。
 
 
招标人:四川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5日
 
附件:美育中心答疑文件01(盖章版).pdf 附件:美育中心答疑文件01(盖章版).pdf
四川大学美育中心1.5层-4层公共装修工程的招标文件a4ce43b1-9a7a-4594-923a-4f126bd26600发布时间:2026-05-21 15:20:46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68 原文链接 
 四川大学美育中心1.5层-4层公共装修工程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大学美育中心1.5层-4层公共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补遗: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级得1分,一级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高级及以上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变更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5分。本项最高得4.5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高级及以上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变更为“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5分,本项最高得3.5分。”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做变更,开标时间不变。
 
 
   四川大学
   2026年05月21日
 
附件:四川大学美育中心1.5层-4层公共装修工程(补遗01版)_招标文件.zbid 附件:四川大学美育中心1.5层-4层公共装修工程补遗文件(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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