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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一二层原址改造装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金华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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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一二层原址改造装修项目,招标人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1家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一二层原址改造装修项目,招标控制价1091281元;
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大楼的1层、2层部分区域的装饰、水电、消防、智能化、暖通等专业的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和图纸,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2026年1-3月或更近月份)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5月1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5、6这2条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2026年6月1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3.标书费:人民币4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9时30分。
2.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 4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 4 。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汇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
(1)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2)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八、公告发布媒体:金华银行官网(http://www.jhccb.com.cn/)、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九、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
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0579-82119745
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13052598703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一、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  
                                               2026年5月25日
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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