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标2026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宁洱县宁洱镇细石头村茯苓加工车间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6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宁洱县宁洱镇细石头村茯苓加工车间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c3dd984f-6317-44e5-a3ba-7793391a37bd
| 资金来源: | 国资 49.0% 自筹 51.0% 贷款 % 外资 % c3dd984f-6317-44e5-a3ba-7793391a37bd
| 建设规模: | 项目占地12亩,建设内容:①新建7米高重型钢结构茯苓加工车间3200平方米(含独立基础、场地平整、挖填方、墙面砌筑等);②新建400平方米、制冷容积1600立方米的冷库,规格:层高4米、功率约85kW;③新建挡墙(用于稳定斜坡)320立方米;④新建室外综合管网800米、污水处理池100立方米,道路硬化长300米宽4.5米,围墙(用于界定地界)280米等;⑤新建变压器1套、消防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1项。c3dd984f-6317-44e5-a3ba-7793391a37bd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5-21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监督部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0879-323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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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王俊翔
| 办公电话:
| 13887986644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中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陈超
| 经办人:
| 李秀丽
| 办公电话:
| 19187937837
| 移动电话:
| 19187937837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800202600126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6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宁洱县宁洱镇细石头村茯苓加工车间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5-2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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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2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宁洱)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99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2026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宁洱县宁洱镇细石头村茯苓加工车间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相关(设计、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测设计工作(含初设概算)及后续的施工服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后续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并出具满足要求的成果资料。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施工后续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完成经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施工工程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安装。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采购等相关资料移交工作(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其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宁洱镇细石头村上南腊组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除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人员(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3)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3—2025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此项只要求牵头单位提供;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单位不要求此项)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index.jsp)查询,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的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的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的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拟配备设计人员要求:拟配备的设计人员详见“项目各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设计单位)”规定;②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③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详见“项目各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施工单位)”规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附件信息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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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 1
| 招标公告.pdf
| 2026-05-21 17: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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