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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苏省连云港市海连东路42号F3楼10层东半层场地13个月租赁权

公告-招标公告
上海
发布时间:2026-05-1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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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苏省连云港市海连东路42号F3楼10层东半层场地13个月租赁权项目编号:
L32026SH1000471挂牌价格:
125822.07元/年租赁面积:383.02㎡租赁期限:13月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业务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王凌智负责人
联系电话:-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5-19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5-26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连东路42号F3楼10层东半层场地13个月租赁权
不动产租赁
项目编号:L32026SH1000471
出租底价:125822.07元/年
租赁面积:383.02㎡
披露开始
2026-05-19
披露中
2026-05-21
披露结束
2026-05-26
租赁期限13月
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王凌智

出租方承诺招租不动产概况周边环境出租方基本情况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进行招租,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官方网站及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有权对外发布招租信息,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标的资产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招租公告,并对招租公告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交易不对意向承租方设置限制竞争的歧视性条件,我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5)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招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招租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承租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交易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招租公告及交易凭证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招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联交所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本次招租活动的相关方或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招租不动产概况

招租不动产名称江苏省连云港市海连东路42号F3楼10层东半层场地
权利人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权证编号连房权证新字第X00182104号
权证类型产权
权证面积(㎡)13318.15
权证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42号
周边环境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中船杰瑞瑞城(连云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受委托进行招租活动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招租条件
租赁期限13月
出租底价125822.07元/年
租赁面积(㎡)383.02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免租期免租期时间1个月,租赁期限含免租期
租赁用途办公
租赁用途说明仅用于办公,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装修改造说明须在不损坏建筑原有安全结构及消防设施的前提下,允许适应性装修改造,并且不得违反政府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否则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是否可转租
承租方需承担的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费有物业管理费。本标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直接与物业结算。
水电气热等费用出租方代付后由承租方承担
押金及租金支付要求
是否支付押金是,具体为:《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押金不计息)。
租金支付要求其他:为先付租金后用房,租金按每半年支付,承租方应于已付租金的租赁期结束前【15】天支付下一期的租金,其中第一个半年的租金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其他说明事项
事项说明本租赁房屋系按间或按栋对外招租,不按权证面积计算。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可能经测量机构测量存在差异,但不影响本次招租租金的价格。
抵押情况不存在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房屋状态本标的房屋状态为空置。
其他招租条件1、该房产出租免租期为1个月。2、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3、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可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租金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最终承租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5)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4、租赁期内,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区域及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由承租人承担。5、《房屋租赁交接确认单》签订之日即为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切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6、本次出租房产可用于办公,若承租方用于其他用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及时更正,且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损失。7、承租方可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对承租标的物进行转租、转让。8、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水、电、燃气、电信和物业费等公共事业费。9、本次租金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格。
意向承租方范围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承租资格条件1、如承租方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信誉良好,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查询记录,且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经营异常记录、无违法失信记录。2、如承租方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且无失信(提供最新的个人征信证明材料)、无违法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如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需经营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失信记录(提供最新的个人征信证明材料)、无违法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招租流程1. 本项目公告时间:2026.05.19-2026.05.26
2. 交易流程
2.1 参与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内至本网站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账号后进入“我要报名”,填写“意向承租申请”并上传相应材料;同时,按照公告要求在本项目挂牌期满前交纳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递交受让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申请意向承租资格。
2.2 参与交易
2.2.1 信息发布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招租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承租方应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承租价格。
2.2.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下方式确定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无优先权)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需详细了解并确认竞价方案的内容。
2.3完成交易
报价/竞价完成后,联交所向交易各方发送结果通知,并在收取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证明。租赁双方应及时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证明内容签订租赁合同。
其他说明1.标的房屋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室内毛坯,配有中央空调(免费使用,承租单位自行负责维修维保)。2.其他事项:本项目现场踏勘需提前预约并依照出租方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踏勘,踏勘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18036675765。3.本项目依据《上海市国资国企不动产租赁业务操作细则》执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出租方
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承租方无需支付交易费用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0400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时间说明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交纳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实际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5个工作日
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承租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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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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