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和数据1、工程名称:生态园湿地三角洲角社片区道路新建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
3、项目业主: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招标单位:东莞绿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松山湖地界,生态园大道为现状道路,新建辅道为单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标准宽度13米m,长度约1170m;22号路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为双向4车道,标准宽度26m,长度约1571m;31号路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为双向4车道,标准宽度26m,长度约296m;、滨河路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标准宽度7m,长度约3287m;镇街路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标准宽度15m,长度约300m。总投资估算约24575万元(具体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审批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7、设计周期: 总设计工期50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通信管群、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交通疏导等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工作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工作。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5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1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4人专家于 2026年04月23日15:00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附表。其中 专家五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专家
一、专家
二、专家
三、专家四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二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三、开标记录1、2026年04月23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召开投标会。
2、参加的投标单位共4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通过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共4家,无效投标人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4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共0家投标人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审查并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4家。
5、投标人对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小于15家,本项目无须组建筛选小组进入入围筛选会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打包并导入筛选系统。
8、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 2026年04月24日09:30时至 2026年04月24日15:00时。
(2)评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13)。
(3)复评评标时间: 2026年05月08日14:30时至 2026年05月08日16:30时。
(4)复评评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9)。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六、符合要求的推荐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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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2
|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3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4
|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复评)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八、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约定收取投标保证金时适用】;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5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1-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评标办法前附表1-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设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评标办法前附表2-1【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
|
| 条款号:2.2.1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技术文件评审表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优点
| 存在的缺陷、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
|
| 1
| 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根据对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进行评审
|
|
|
| 2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进行评审
|
|
|
| 3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进行评审
|
|
|
| 4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进行评审
|
|
|
| 5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进行评审
|
|
|
| (以上均为参考,招标人可按项目实际需求设置评审条件)
|
| 综合评价等级:□合格 □不合格
注
:1、本表适用于专家独立评审使用;
2、指出各评审项的优点、存在的缺陷、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
3、综合评价等级仅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符合招标文件废标、无效标情形以及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
九、经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一览表(复评)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备注
|
| 1
|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合格
| 通过
| 推荐定标候选人
|
| 2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合格
| 通过
| 推荐定标候选人
|
| 3
|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合格
| 通过
| 推荐定标候选人
|
| 4
|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合格
| 通过
| 推荐定标候选人
十、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复评)
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十
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
二、附件 附件详见各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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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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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生态园湿地三角洲角社片区道路新建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生态园湿地三角洲角社片区道路新建工程设计
|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6-05-12 16:55:45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评标报告(复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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