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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5)2413沈阳沈铁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12-33号原IU酒店房屋对外出租(租期5年)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
发布时间:2025-06-1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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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5LN1001889
标的名称 (2025)2413沈阳沈铁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12-33号原IU酒店房屋对外出租(租期5年)
标的类型 权益性资产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24-22566102
资产描述 房产出租
现场查勘安排
1、踏勘时间:公示期内工作时间(10个工作日内)2、踏勘地点: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12-33号3、踏勘
联系人:洪先生 1584020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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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所有方

资产所有(出租)方
沈阳沈铁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资产所有(出租)方 沈阳沈铁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招商立项申请

暂无数据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2025)2413沈阳沈铁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12-33号原IU酒店房屋对外出租(租期5年)
标的地区 辽宁省 / 沈阳市 / 和平区
目前使用情况 在租
使用权价格(租金) 192万元/首年
租赁期 5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起租日 按合同约定
出租面积(平方米) 6232平方米(不包括酒店内五楼509、511两间房间)
租金支付要求 半年付上打租,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下一周期租金在前期租金到期前30日支付
优先租赁情况 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酒店现状经营
租金调整方式 年租金逐年递增2%
押金支付要求 按照最高年租金的15%支付租赁保证金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如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在租期内,承租方对所承租房屋及所属设备、设施承担管理维修义务,并承担维修费用。房屋给排水、供暖、供电、供气、消防屋面及其他设备设施影响承租方经营或造成承租方或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知名连锁酒店
坐落位置 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12-33号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允许
。1.以现状出租,如有装修需求,由承租方进行装修改造,承租方装修改造的投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期标的总额的50%。承租方装修改造方案(包含且不限于投资规模、工程预算、工程范围、工艺用料等)及预算必须报出租方备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签订合同和未缴纳租金前不允许承租方进驻、装修
。2.房屋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在合同期内全部折算完毕。合同期内,由于出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按照起租日至终止日期内资产折算后的净值由出租方向承租方予以补偿。合同期内,由于承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改造损失。承租方装修改造投资超支,超支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承认
。3.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合同终止的,关于依附于房屋的承租方投入装修设施,出租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包括归出租方所有;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向承租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4.承租方如增添不可移动附属物需将施工方案提前报出租方审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满,承租方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搬出,承租方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承租方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予补偿。

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出租底价 192万元/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出租条件 详见出租公告。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存续的企业;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4.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5.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竞商企业需提供拟开办酒店品牌在营店面不少于50家的证明;
7未被列入国铁集团及局集团公司招商“黑名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以上内容竞商人提供截图或书面证明材料。
保证金设定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57.6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保证金转租设置 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租金。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租金转入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1920000
加价幅度(元) 1000
是否起始价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 12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以本项目在权益云竞价大厅时间为准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以本项目在权益云竞价大厅时间为准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招商公告.docx
房屋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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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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