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722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7225
三、项目内容、标段划分、最高投标限价及服务期限:
1、项目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为招标人及下属共计283家企业提供清产核资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置七个标段,其中标段一为主包,标段
二、标段
三、标段
四、标段
五、标段六和标段七均为副包,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一(主包):含集团总部、市政集团和永泓投资,法人户数共59户;
标段二(副包一):含总承包集团、恒盛集团和中广国际,法人户数47户;
标段三(副包二):含金博集团、建材集团、科研院集团(非上市主体)和市设计院集团,法人户数24户;
标段四(副包三):含园林生态集团、揭阳建工、前昆集团和新疆建投(含喀什广建),法人户数59户;
标段五(副包四):含一建集团、机施集团、二建公司和四建公司,法人户数25户;
标段六(副包五):含三建公司、宏业集团、穗新集团和产研院集团,法人户数48户;
标段七(副包六):含工程事业部、安装集团、城更集团和金融城公司,法人户数21户。
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标段一(主包)
| 105
|
标段二(副包一)
| 95
|
标段三(副包二)
| 70
|
标段四(副包三)
| 105
|
标段五(副包四)
| 90
|
标段六(副包五)
| 65
|
标段七(副包六)
| 65
|
注:各标段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对应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服务期限:
标段一(主包):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2026年6月30日前按照约定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初稿(含单体报告、合并报告和广州建筑集团合并报告),2026年7月31日前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正式报告(含单体报告、合并报告和广州建筑集团合并报告)。
标段二至七(副包一至六):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2026年6月10日前按照约定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初稿(含单体报告、合并报告),2026年7月10日前出具符合规定的清产核资正式报告(含单体报告、合并报告)。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则还须同时提供总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若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则还须提供其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委托书;
注:如果出现同属一家总所授权的两个或以上分所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总所所属的全部分所均作无效投标处理;若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数量、审计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分所的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2)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3)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评标委员会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5、为保证清产核资的公正、完整、准确,现正从事广州建筑集团及下属公司其他事项审计业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应回避标段的投标。(名单详见公告附件3《广州建筑集团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各标段会计师事务所回避投标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办理,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平台服务费的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150-3001, 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服务QQ:1592177016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26年【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7】日【17】时【30】分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进行获取。
八、平台服务费:人民币515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开标系统
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制作,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进行加密。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
① 潜在投标人完成项目登记,下载后缀为gzebid的招标文件。
② 潜在投标人通过网站网站“平台服务>>软件下载>>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下载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且安装完毕。
③ 潜在投标人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导出为PDF格式。
④ 潜在投标人打开“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依次完成以下步骤:
1)导入后缀为gzebid的招标文件;
2)编辑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盖章、填写采购清单、填写开标一览表);
3)投标应答(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将投标文件对应的证明材料页码进行标记,方便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进行加密);
5)完成解密验证后,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
⑤ 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进入项目,在【在线报价】处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为gztb)。上传后点击【确认投标】完成投标。
注:具体操作指引详见《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的操作手册>>及《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标信通APP移动CA加密后上传提交的,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参与电子标需办理标信通APP移动CA和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网站“平台服务>>办事指引>>标信通APP新版操作手册”。
(6)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若出现线上线下无法同步开标或解密异常或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线上开标时间或终止线上流程(直接以线下开评标为准),所有参与方免责。
十一、招标文件相关疑问
请详询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联系人员及方式参见下文。
十二、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若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则还须同时提供总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投标人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若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则还须提供其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注:如果出现同属一家总所授权的两个或以上分所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总所所属的全部分所均作无效投标处理;若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数量、审计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分所的情况为准。
(5)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说明:登记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登记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审核不代表对资格条件的确认,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为准。
十三、投标货币:人民币。
十四、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发布。
十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其中某标段投标登记不足3名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家数不足3名时该标段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各标段之间不可兼中。如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登记、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3、七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评标时标段一(主包)~标段七(副包六)同时进行,各有效标段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即依次为标段一→标段四→标段二→标段五→标段三→标段六→标段七 ),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若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优先中最高投标限价较大标段的原则,将其确定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另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项目、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5)若某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另一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4、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条款无特别说明,则表示对所有标段均适用。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
联系人:成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2878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林工、单工
电话:020-83546050、020-83543314
E-MAIL:zcgzx5@greatgz.cn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编号
| M4400000707537225
|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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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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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二/三/四/五/六/七)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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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资 料
| 投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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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价格(元/套)
| 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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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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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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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 姓名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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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负责投标的人员)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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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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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独家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的 的 (总所名称,以下称“授权人”)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代表本公司授权 (分所名称,以下称“被授权人”)为本单位的唯一合法投标人,参加 项目投标,并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或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或电子章)
负责人:(签字)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格式仅供参考。
附件3:广州建筑集团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各标段会计师事务所回避投标名单
标段一(主包)回避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段二(副包一)回避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段三(副包二)回避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段四(副包三)回避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段五(副包四)回避单位: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段六(副包五)回避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段七(副包六)回避单位: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