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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DK20230131地块项目乾曜DK20230131地块项目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4-1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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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资格预审公告 货物资格预审公告
DK20230131地块项目 乾曜DK20230131地块项目电梯工程
货物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E3205711847000295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DK20230131地块项目 已由 以苏园行审备(2024)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苏州工业园区乾曜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232000.0万元,占比100.0%;私有资金:0.0万元,占比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占比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占比0.0%,项目建设采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乾曜DK20230131地块项目电梯工程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乾曜DK20230131地块项目电梯工程
2.2 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大道北、星塘街西
2.3 招标范围:乾曜DK20230131地块项目电梯工程,含电梯主体深化设计、生产、安装、验收、安装调试、临时用电电缆、电梯装修方案深化设计及安装,共计24台电梯(含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包验收并领取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证明等文件。
2.4 合同估算价(万元):864.0
2.5 交货期:184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1)申请人应为电梯生产厂家或由制造商授权委托的代理商,但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商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经销商均不予入围)。(2)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家,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旧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A级、其他类型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A级】(旧证),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3)投标单位若为代理商,除满足上述(1)所述条件外,还需提供:a.所投电梯品牌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旧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A级、其他类型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A级】(旧证),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b.代理商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速度包含2.5m/s】(新证)的原件扫描件。 资质,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时的具体要求: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标段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标段其他申请人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投标;
(5)为本招标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标段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标段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者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见资格预审文件或附件
5.评标办法
见资格预审文件或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的媒介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其他法定媒介上发布;
9.2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新发布公告原因:无。 申请人/投标人在本标段之前的公告中已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重新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重新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10.保证金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否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工业园区乾曜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88号20楼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林文炎

联系人:


电话:
66608874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215000
邮编:



电子邮箱:
linwy@genway.net
项目负责人:


11.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监督
联系电话:66605612、66605605
11.3 异议渠道
招标人接受电子异议或纸质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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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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