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标准厂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5000201G00684001A01 | |||||||||||||||||||||||||||||||||||||||||||||||||
| 招标内容: | ||||||||||||||||||||||||||||||||||||||||||||||||||
|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标准厂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标准厂房项目监理已由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标准厂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开审立项字[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2.1.2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化厂房2栋,总建筑面积 42891.52 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铺设雨水管网 4360米,管径为 DN1000;铺设污水管网3720米,管径为 DN400~DN600;铺设接户管62米,管径为DN400;破除并恢复路面等:铺设电力管网1354.55米:铺设通信管网1354.55 米:修建道路200米,拓宽道路 837.5 米,增设便道,完善全线附属设施。一标段:1#~2#厂房+门卫消控室+室外工程;二标段:和顺街(阳和路-顺和路)道路工程;加密路(阳和路-顺和路)道路工程,百泉大道(顺和路-兴业路)雨、污水管网工程。2.1.3监理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一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二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一标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得低于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要求,并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5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投标时提供拟派人员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二标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得低于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要求,并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5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投标时提供拟派人员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3)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责任。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20 00:00至2026-04-25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7”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5-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7”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2)本项目采用省内远程异地评标; (3)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900-5886。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闫冰辉,受理电话:0319-4567915);河北云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方普,受理电话:1990319355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4567997 电子邮箱:nhxtzk@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