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单县大数据中心证照服务秒批秒办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项目详情
单县大数据中心证照服务秒批秒办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单县大数据中心要求,山东善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单县大数据中心委托拟就单县大数据中心证照服务秒批秒办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72220210200023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本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报价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单县大数据中心证照服务秒批秒办项目
项目预算:1000000.00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并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最新的标准、规范。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1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1月25日起,至2021年11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1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需求公示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单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单县大数据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地址:单县湖西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1555016167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善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瑾瑾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福汉大厦B2栋15006室
联系电话:13336208558
附件:需求方案
发 布 人:单县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单县大数据中心要求,山东善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单县大数据中心委托拟就单县大数据中心证照服务秒批秒办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72220210200023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本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报价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单县大数据中心证照服务秒批秒办项目
项目预算:1000000.00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并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最新的标准、规范。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1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1月25日起,至2021年11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1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需求公示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单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单县大数据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地址:单县湖西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1555016167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善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瑾瑾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福汉大厦B2栋15006室
联系电话:13336208558
附件:需求方案
发 布 人:单县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