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徐兰高速线路精测网复测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徐兰高速线路精测网复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LZJ-FW-619896-0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徐兰高速线路精测网复测。招标人为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含工程测量业务)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投标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或通过ISO9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招标开标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需要委托他人代理时,须递交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5.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
7.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7.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7.5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7.6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8.投标人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不含税报价;
10.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二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
※11.本项目涉及高速铁路行车安全,为了确保安全,要求凡参加本次项目报名、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高速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未发生人身、行车安全及其他问题的,信誉、安全、质量好的单位。投标人应当提供最少2个近三年内高速铁营业线精测网复测项目业绩(中标合同)证明材料。
1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服务提供保障能力。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4.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须为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网址https://wzb.cr-lanzh.com.cn:8089/#/login,简称“资料投递系统”)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6年08月04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资料投递系统参与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见国铁采购平台招标公告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账户(注:代理费缴费金额按中标结果公告金额缴纳,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标书费和招标代理费发票均上“电子税务局系统”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4.3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代理费必须分开交纳,交纳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注:保证金未按要求汇入以下招商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缴纳专用账号:93190902031000200003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岗支行
联合行号:3088210040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发布。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9348352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09314926017
电子邮件:ljgsfwzc@163.com
联系人:魏工
市电:0931-4925795 路电:071-25795
监督、投诉电话:
市电:0931-4926168 路电:071-26168
9. 其他9.1电子版响应文件(不含报价)(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如大于200M的文件请压缩后上传)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项目对应的包件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供应商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系统通道将在响应截止时间关闭,因响应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注:响应文件必须分包件上传)
9.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含单独密封的报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9.3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如放弃响应的,须在项目开启截止时间前3日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项目对应的包件点击弃标并上传弃标函(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9.4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0931-4928020 邮箱:ljgs291776015@163.com
9.5异议受理须知:
9.5.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5.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30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LZJ-FW-619896-0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徐兰高速线路精测网复测。招标人为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包件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不含税) | 投标保证金(元) | 服务期限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包件1 | 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徐兰高速线路精测网复测 | 项 | 1 | 1920000.0 | 3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 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含工程测量业务)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投标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或通过ISO9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招标开标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需要委托他人代理时,须递交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5.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
7.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7.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7.5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7.6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8.投标人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不含税报价;
10.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二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
※11.本项目涉及高速铁路行车安全,为了确保安全,要求凡参加本次项目报名、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高速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未发生人身、行车安全及其他问题的,信誉、安全、质量好的单位。投标人应当提供最少2个近三年内高速铁营业线精测网复测项目业绩(中标合同)证明材料。
1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服务提供保障能力。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4.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须为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网址https://wzb.cr-lanzh.com.cn:8089/#/login,简称“资料投递系统”)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6年08月04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资料投递系统参与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见国铁采购平台招标公告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账户(注:代理费缴费金额按中标结果公告金额缴纳,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标书费和招标代理费发票均上“电子税务局系统”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4.3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代理费必须分开交纳,交纳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注:保证金未按要求汇入以下招商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缴纳专用账号:93190902031000200003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岗支行
联合行号:3088210040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发布。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9348352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09314926017
电子邮件:ljgsfwzc@163.com
联系人:魏工
市电:0931-4925795 路电:071-25795
监督、投诉电话:
市电:0931-4926168 路电:071-26168
9. 其他9.1电子版响应文件(不含报价)(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如大于200M的文件请压缩后上传)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项目对应的包件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供应商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系统通道将在响应截止时间关闭,因响应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注:响应文件必须分包件上传)
9.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含单独密封的报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9.3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如放弃响应的,须在项目开启截止时间前3日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项目对应的包件点击弃标并上传弃标函(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9.4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0931-4928020 邮箱:ljgs291776015@163.com
9.5异议受理须知:
9.5.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5.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