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副中心会客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2026副中心会客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8-1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6210200021821-XM001
项目名称:2026副中心会客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1669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4.1669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评审按照包号顺序评审,如某供应商在前面包中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在后续的包中不再参与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______。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7-31至2026-08-0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8-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08-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
1.2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1.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1.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7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8《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1.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1.10《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1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12《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18〕2593 号);
1.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1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1.1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16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
1.17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18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19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26〕2号。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256号
联系方式:李大龙,010-69545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德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55号2幢四层194室
联系方式:李欢欢、李加斌、曹毅满、宋天宇,010-60508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欢欢、李加斌、曹毅满、宋天宇
电 话: 010-60508588
2026副中心会客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8-1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6210200021821-XM001
项目名称:2026副中心会客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1669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4.1669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01 | 副中心经济发展传播项目 | 26.77176 | 1批 | 紧扣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中的经济新业态、产业新要素,打造专业经济类节目,搭配轻量化短视频传播,深度解读副中心产业政策、经济发展成果、产业升级路径,精准触达企业、人才、投资者等核心群体,提升副中心经济发展的专业度和吸引力。 |
| 02 | 2026京津冀协同主题全媒体宣传项目 | 45.227495 | 1批 | 通过主流媒体平台集中展示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成果、新动态,强化区域发展标杆形象,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传播层级,强化副中心区域定位,使其成为受众了解副中心京津冀协同发展桥头堡作用的核心传播窗口。 |
| 03 | 副中心城市品牌塑造与聚合传播项目 | 27.29736 | 1批 | 以中央级媒体平台为传播阵地,通过开展主题直播、制作政策解读节目、传播轻量化短视频,多形式、多维度展示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发展规划、政策创新、建设成果、城市治理经验。 |
| 04 | “运河上的朋友圈”沙龙项目 | 47.53837 | 1批 | 以产业为主题打造系列沙龙活动,搭建副中心产业发展的交流合作平台;同时以沙龙为载体,挖掘产业发展中的优质案例和创新思路,为副中心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
| 05 | 瓣瓣同心主题矩阵协同项目 | 37.332007 | 1批 | 打造京津冀主题广播节目,展示三地协同发展的成果、动态;同时集中展示副中心十年建设成就,实现 “常态化传播+节点性造势” 的结合。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______。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7-31至2026-08-0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8-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08-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
1.2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1.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1.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7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8《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1.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1.10《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1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12《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18〕2593 号);
1.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1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1.1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16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
1.17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18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19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26〕2号。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256号
联系方式:李大龙,010-69545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德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55号2幢四层194室
联系方式:李欢欢、李加斌、曹毅满、宋天宇,010-60508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欢欢、李加斌、曹毅满、宋天宇
电 话: 010-6050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