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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监理二期公告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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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监理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监理二期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发改审发(202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监理二期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
2.3工程规模:无线远传水表安装,其中包含80792块NB铜壳阀控dn15无线远传水表安装;33642块NB铜壳阀控dn20无线远传水表安装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总工期:491日历天。(注:上述开、 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77800.00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 年07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 20日 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08月 20日 09 时00分。
6.3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9.提出异议渠道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丽湾阁8号办公楼
联系人:鞠先生
联系电话:0452-279641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雅图水岸8号门S7-6商服
联系人:付娟
电  话:0451-51955545
代理项目负责人:付娟
电  话:0451-51955545
 
10.投诉渠道
10.1线上渠道: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w.hlj.gov.cn/),依法在网上提起投诉。
10.2线下渠道:
10.2.1 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45 号楼
电话: 0452-2799768
邮箱:qqhrggb@163.com
10.2.2  名称: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 18 号
电话: 0452-2427457
    邮 箱:3182631299@qq.com*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