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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综合送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924
二、项目名称:电子综合送达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执行标准评审总得分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法索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2,850,000.00元有效电子综合送达案件(单价):15.5元
公告送达办理(单价):6.8元
上诉材料送达及移送工作(单价):17元
99.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法索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0' th:text='$detail['priceSummaryList'][0]['showValue']'>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019900 C23019900 其他法律服务 电子综合送达服务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个办公区 送达管理:送达中心负责接收法院发起的送达任务工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以受送人为维度进行批量任务分派给送达员办理,并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对办结的送达任务进行确认,送达数量进行统计分析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届满后自动终止合同 送达工单用时:一般应在3日内开启送达,庭前文书送达材料应在开庭前五天返回;结案文书送达材料应在开启送达7日内返回送达材料。急件应当日或按要求时限完成。送达员应根据送达案件具体情况进行递进式送达,在前项送达方式不成功时及时转下一送达方式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淑婷(采购人代表)、李洪富、赵翀、唐小花、姜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人民币2384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捌佰肆拾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3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2,85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为:51010026210200053031。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23019900 其他法律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82915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028-61375575转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卢方昕苇、王朝钢、陈介、陈羽馨;技术负责人:苏怀林、唐荣、谢旭、黄科
电话:028-61375575转613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30日
相关附件:
电子综合送达服务项目(N510101202600092420260706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