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阴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淮阴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淮阴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E3208000337007375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阴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阴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淮发改投资[2026]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及区级预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阴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淮阴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御花园C区;
2.3 建设内容:项目拟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5.2 万平方米,其中维修屋面约 16300 平方米、内外墙约28550 平方米;改造雨污水管线约 5800 米,道路 (含停车位)约 15500 平方米;改造安防监控和消防设施设备各 1 套,整治管线约 7500 米; 改造公共地下车库约 12100 平方米,新增充电车棚 10 个,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项目拟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5.2 万平方米,其中维修屋面约 16300 平方米、内外墙约28550 平方米;改造雨污水管线约 5800 米,道路 (含停车位)约 15500 平方米;改造安防监控和消防设施设备各 1 套,整治管线约 7500 米; 改造公共地下车库约 12100 平方米,新增充电车棚 10 个,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人民币 1728.022428 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项目拟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5.2 万平方米,其中维修屋面约 16300 平方米、内外墙约28550 平方米;改造雨污水管线约 5800 米,道路 (含停车位)约 15500 平方米;改造安防监控和消防设施设备各 1 套,整治管线约 7500 米; 改造公共地下车库约 12100 平方米,新增充电车棚 10 个,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1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 自 2024年 7 月 30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1、本条所指的行政处罚仅限于所列举的6种违法行为;2、完成信用修复后的行政处罚不受本条款限制)
?3.4.3 自 2025年 7 月 30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招投标相关行政处罚记录且处于公示期内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否决其投标,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credit.jiangsu.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中标候选 | 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 评标入围方法: |
| 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 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 15 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1.1 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项规定。 |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
| 无下列情形之一: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 ”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主体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主体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主体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
| 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 A。 |
|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 K | 95%、95.5%、96%、96.5%、97%、97.5%、 |
| 98% |
| 房屋建筑工程 |
| 装饰装修、建筑 |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 |
| 12%、13%、14%、15%、16%、17%、18%、 |
| 17%、18%、19%、20%、21%、22%、23%、 |
|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 |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 |
| 偏高 1%扣 0.9 分,每偏低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7月 30 日 17 时 30分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17时3 0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8 月 11 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数字人民币使用:本项目投标工具使用费、评标(评审)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款结
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 号)、 《2024 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关于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数字人民币应用的通知》(淮数据发〔2024〕6 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特别提醒:网上开评标系统具有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加密锁号、招标文件下
载 IP、投标文件上传 IP 识别比对功能,提醒各投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围标、串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北京东路62号城建大厦
联系人:王洋洋
电话:051789677910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淮安软件创意科技园B27-2
联系人:潘工
电话:15301404112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淮阴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7-80859039
10.3 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或速接速办平台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2026 年 7 月 30 日
123208004694877179
E32080003370073750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