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河南\n\t\t\t\t\t\t\t\n\t\t\t\t\t\t\t\t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巴南区南彭镇石岗街上A2号商业用房(变卖)的公告\n\t\t\t\t\t\t\t

项目详情

变卖公告
因行政区划调整,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已撤销,本案的相关执行工作由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继续办理。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7日10时开始为期60天的变卖周期(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8;用户名: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巴南区南彭镇石岗街上A2号商业用房。
(一)标的物产权证号:房权证202字第067179号/巴国用(2003)字第1404号;房屋建筑面积:52.78㎡,套内建筑面积:50.22㎡;房屋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结构为混合;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7年10月16日。
(二)标的物现为闲置,现场勘查无门牌号,该房屋有新砌墙体,其室内平面布局已改变,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勘察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其他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相关部门了解。
(三)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四)据物业工作人员告知,截止2026年5月,该标的未查询到物业欠费。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大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五)据评估报告记载: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相关资料》及南彭派出所情况说明,标的物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南彭镇石岗街上A2号房屋,现坐落于重庆市巴南区南彭镇石岗街上长平路6号附5号,现在门楼牌号变更为重庆市巴南区长平路6号附5号。
 
本次拍卖范围含房屋所有权及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及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使用权,房屋附属的设施设备、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交付时间较长。
本公告所附附件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人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评估价:142500元,起拍价:91200元,保证金:912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31-6678/023-68833386亦可登录51助拍官网http://www.51zhupai.com或关注“51助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拍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一、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5000106004605250021030711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对于公告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公司400-8316678、023-68833386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7718358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59011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空港审判区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