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标的3:转让一辆机动车(冀FR9285)
公告-招标公告北京 发布时间:2026-07-30
项目详情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标的3:转让一辆机动车(冀FR9285) | 项目编号: | GR2026HE1000672 |
| 标的名称: | 标的3:转让一辆机动车(冀FR9285) | 标的编号: | GR2026HE1000672 |
| 转让方名称: | 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 资产评估值: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18700 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7 | 挂牌日期: | 2026-07-30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公告中附件资产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受让须知1、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知悉全部资产存在报废年限届满、长期闲置、零部件缺失、设备老化、无法正常使用、车辆手续不全、抵押/查封风险、过户政策限制、特种设备注销要求等全部显性、隐性瑕疵,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时起,标的物的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标的2资产的受让方应自标的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整体清运,并提供车辆注销证明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付转让方。标的资产清运、拆解、注销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物清运拆解工作需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5、标的3此次转让不含车牌号,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当地车辆过户政策规定,车辆车况、违章、年检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出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还标的物。车辆违章年检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如车辆有违章情况,由转让方负责处理。意向受让方一旦出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还标的物。6、受让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等手续,转让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办理完车辆办理过户、转籍等手续,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7、本次转让标的涉及交割、过户等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车辆交割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处理。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www.hebaee.cn/#/projectDetail/1ae3717417a54562a8108e9525653798.html |
| 数据来源: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