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庆华动力供应部2026年锅炉液氨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 | 包钢庆华动力供应部2026年锅炉液氨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B202607240014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 2.1项目概况 合成氨液氨管道已接至动力供应部锅炉渣库北侧管廊架子处,现需接至锅炉脱硝液氨储罐,保证锅炉脱硝系统运行正常。(介质:20%氨水、压力:0.2-0.3MPa)。详细内容及投标报价参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所涉及的主材由乙方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需逐项填报单价。 工程内容: (1).液氨管道的安装。 (2).现场发生的废物废料等垃圾的清运处置工作(政府指定地点15公里以内)。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合成氨液氨管道已接至动力供应部锅炉渣库北侧管廊架子处,现需接至锅炉脱硝液氨储罐,保证锅炉脱硝系统运行正常。(介质:20%氨水、压力:0.2-0.3MPa)。详细内容及投标报价参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所涉及的主材由乙方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需逐项填报单价。 工程内容: (1).液氨管道的安装。 (2).现场发生的废物废料等垃圾的清运处置工作(政府指定地点15公里以内)。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607240014-0001 标段名称:包钢庆华动力供应部2026年锅炉液氨管道安装工程项目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 付款方式: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挂账后,每季度按挂账总金额的20%付款,合同总额10%为质保金,质保期到后付清质保金。 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107770.4400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 备注:/ 其他相关要求:见技术协议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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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为工业管道GC2或以上级别证书; 2、提供住建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网页截图。 3.3业绩要求 具有2023至今有压力管道维修相似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复印件。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7-28 00:00至2026-08-02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5.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 |||||||||||||||||
| 6.投标保证金 | ||||||||||||||||||
| |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08-03 09:00(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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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10.澄清或异议 | ||||||||||||||||||
| |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监督单位: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2661993 | |||||||||||||||||
| 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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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