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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钢管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监理及环境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___广州钢管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监理及环境监理服务项目___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___FCSYZB-20260021_____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钢管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监理及环境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广州钢管厂有限公司,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地铁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钢管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监理及环境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广州钢管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监理及环境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项目实施规模:广州钢管厂有限公司厂区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沙浦东路168号,本项目总面积约 85642 平方米,其中:地块一 4811.6 平方米,地块二 783.1 平方米,地块三 80047.2 平方米。根据本项目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本地块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物为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k)荧蒽、咔唑、萘、菲、荧蒽、芘、䓛、镍、钴、锰、铅、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共 18 种,污染深度为 0~16.5m;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物为苯并[a]芘,污染深度为 0~1.5m,确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总面积约为44321平方米(其中,第一类用地区域风险管控和修复面积为43301平方米;第二类用地区域风险管控和修复面积为1020平方米)。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范围分为十二层,第一类用地区域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土方量共计113576立方米,第二类用地区域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土方量共计1087 立方米,地块需风险管控与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共计114663立方米。地块内需进行后期环境管理的土方量共计约2433立方米。本项目位于既有工业地块,地下条件复杂。在地块东北角存在地铁明挖隧道设施,埋深约地面以下2.85米。
2.2 招标范围:
广州钢管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土壤修复过程监理、环境监理与环境监测、检测工作。
结合广州钢管厂地块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广州市环保政策要求,实施修复项目临时设施、污染土壤清挖(包括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以及修复过程的监理、环境监理与环境监测。对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以及对场地修复期间的安全实施进行监理,确保修复工作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土壤修复过程中监测大气、水、噪声、土壤等各项数据;以驻场、旁站或巡视等实施监理,提交监理过程有关报告,编制项目的土壤修复监理方案、环境监理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并严格按照已备案的监理方案和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进行土壤修复监理和环境监理(包括提交相关报告),及顺利通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具体验收程序及验收部门,以现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同时应执行现行的监理规范中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土壤修复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土壤修复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土壤修复收尾阶段的监理工作、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如有)等。具体详见合同条款及《招标人要求》。
2.3 标段划分
2.3.1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限/实施周期(适用于服务类招标项目): 详见《招标人要求》  
2.5 最高投标限价:     2,556,309.28元(含增值税,税率为6%)     。
2.6 其他说明:
2.6.1招标失败的情况
2.6.1.1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6.1.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完成过1个或以上类似项目土壤污染修复监理或环境监理项目业绩。
注:a.类似项目不包括矿山修复、油泥治理、农田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监理项目指合同工作内容包含“环境监理”的监理类服务项目。
b.投标人的类似项目土壤污染修复监理或环境监理项目业绩证明须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②项目通过验收证明材料(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会通过的评审意见或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函或地块移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佐证材料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完成时间以项目通过验收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3.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 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5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6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2)。
3.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credit.gz.gov.cn)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具体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登记、下载招标文件
4.1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6年7月30日下午5时00分整
4.2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6年8月14日下午5时00分整,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4.3登记地点:城轨采购网(https://www.mtrmart.com)
注:登记前需在城轨采购网(https://www.mtrmart.com)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城轨采购网注册加盟:020-86680033 城轨采购网系统技术支持:020-38391235
5.递交投标文件(全电子版)
5.1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上午9时00分整
5.2开标时间:2026年8月20日上午9时00分整
5.3开标地点: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完成解密。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6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2室。
5.4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itrus.com.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城轨采购网(https://www.mtrmart.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
注: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获取标书。
7.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车辆段中心
电话: 020-23889960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
电话:020-83158956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A塔 17层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广州地铁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23889960 
 交易服务机构:       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大院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020-83526382        
9.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声明
附件2: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2026年7月30日
附件1: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号)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二、我方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真实、有效。】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十、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5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6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7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8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9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10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11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
广州市腾跃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13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限制合作业务范围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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