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2026-2029年度安检设备维护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 2026-2029 年度安检设备维护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 2026-2029 年度安检设备维护维保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 2026-2029 年度安检设备维护维保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线路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嘉华路站至柳辛庄站共设车站 15 座,分别为:嘉华路站、南位站、仓丰路留村站、塔坛站、石家庄站( 2 号线)、元村站、欧韵公园站、槐中路站、裕华路站、北国商城站( 2 号线)、长安公园站、建和桥站、义堂站、庄窠·铁道大学站、柳辛庄站,共设 29 个安检点。
2.1.2 设备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车站每个安检点设备包括:通道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炸药探测器、手持金属探测器、通过式金属探测门等。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通过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工程范围内安检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安检设备正常运转、功能正常,满足车站运营期间安检的各项需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内容包括:对维保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日常巡检、故障处理、日常维护保养、放射性使用安全检测、移机服务(站内移机、站点间移机)、软件维护、停用安检设备检查保养、特定日保障、台账记录、技术培训及运营分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6 日至 2029 年 8 月 25 日 , 合同期限共计 36 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安检设备安全运行且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管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安检设备维保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30 日09时00分至2026年 8 月 05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赵月兰
联系电话: 0311-6652067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
电子邮件:1507517118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监察室 :0311-665208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 2026-2029 年度安检设备维护维保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 2026-2029 年度安检设备维护维保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线路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嘉华路站至柳辛庄站共设车站 15 座,分别为:嘉华路站、南位站、仓丰路留村站、塔坛站、石家庄站( 2 号线)、元村站、欧韵公园站、槐中路站、裕华路站、北国商城站( 2 号线)、长安公园站、建和桥站、义堂站、庄窠·铁道大学站、柳辛庄站,共设 29 个安检点。
2.1.2 设备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车站每个安检点设备包括:通道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炸药探测器、手持金属探测器、通过式金属探测门等。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通过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工程范围内安检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安检设备正常运转、功能正常,满足车站运营期间安检的各项需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内容包括:对维保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日常巡检、故障处理、日常维护保养、放射性使用安全检测、移机服务(站内移机、站点间移机)、软件维护、停用安检设备检查保养、特定日保障、台账记录、技术培训及运营分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6 日至 2029 年 8 月 25 日 , 合同期限共计 36 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安检设备安全运行且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管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安检设备维保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30 日09时00分至2026年 8 月 05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赵月兰
联系电话: 0311-6652067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
电子邮件:1507517118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监察室 :0311-665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