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天津北部山区自然灾害无人机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HZX-ZB-2026-081)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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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天津北部山区自然灾害无人机综合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HZX-ZB-2026-081)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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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天津北部山区自然灾害无人机综合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HZX-ZB-2026-08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北部山区自然灾害无人机综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ZB-2026-081 项目名称:天津北部山区自然灾害无人机综合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46.0万元 最高限价:54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5月(防火期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2包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项目成果进行审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第1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第2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②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③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B.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第2包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好用好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网站(https://dkjgfw.mnr.gov.cn/#/site/home)的信息,对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单位应予以限制,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应予以禁入。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第1包、第2包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第1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本项目第2包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每家单位必须满足上述“第 (一)条、第 (二)条”资格要求,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30日到 2026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 方式:投标人按包获取采购文件,通过现场获取或邮寄获取均可, 联系电话:022-28377930,邮箱:xinhe_gkzb1@163.com。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第1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第2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联系方式:022-63083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 联系方式:022-28377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超、马瑛、潘竞龙 电 话:022-2837793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北部山区自然灾害无人机综合服务项目项目需求书.zip 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