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四标段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江苏 泰州 发布时间:2026-07-30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四标段 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标段名称)
|
招标公告
|
B3212811886000114001004 B3212811886000114001003(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经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6]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化市荻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四标段、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名称: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四标段 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 2.2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_兴化市 2.3建设内容:11个行政村、31个自然村的公厕污水集中收集转运处置,拆建、新建、维修公厕,修建灰水收集管道及部分户用资源化等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11个行政村、31个自然村的公厕污水集中收集转运处置,拆建、新建、维修公厕,修建灰水收集管道及部分户用资源化等。 2.6招标范围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B3212811886000114001004
| 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四标段
| 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154.8
| B3212811886000114001003
| 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
| 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166.65
| |
2.7工期:60,60日历天
|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日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口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口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4.资格审查办法 |
| 资格后审 |
| 5.评标方法 |
5.1是否评定分离: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入围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动态监管资质不合格;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从以下 方法 二、三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二中 R 取值为: 15 ;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含)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R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R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日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96 分 □信用评价分: /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4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每 1%为一个抽取幅度。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K2的取值范围为:100%; (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6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96分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分
|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 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3 号)文件、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4 号 )文件、关于印发《泰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泰建规(2024)2 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 查询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系统 申报的审核时间,投标截止时未查询到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无法查询到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评标当时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 0。公示得分的单位具体以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最新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公告为准。 投标人自行核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中的企业名称是否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企业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因企业名称不一致而查询不到投标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 合评价分值为 0。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 ☑本标段为小型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 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 0.7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4分
| |
|
| 6.招标文件获取 |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30日08时30分至2026年08月05日18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
|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
|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8.其他要求 |
(1)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年4月-2026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 (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四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评标时按照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标段、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四标段的顺序进行,同一投标人若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不参与评标评审。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兴化市荻垛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兴化市荻垛镇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大门东
| 联系人:
| 单先生
| 联系人:
| 蔡先生
| 电话:
| 15195251675
| 电话:
| 0523-83555089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 徐凯华
| 邮编: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 | 电子邮箱:
| | |
| 10.2相关部门 |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兴化市住建局 |
联系电话:0523-80518903 |
| 10.3异议渠道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
附件:
三标段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四标段招标文件正文.pdf 13884c9a-8484-4d68-864f-21427a25ac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