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辽宁 辽阳 发布时间:2026-07-3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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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
| 撰写单位: |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灯塔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灯塔市国有资产登记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6-07-30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081-00073 二 、 项目名称: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包组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通乘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灯塔市站前街 中标(成交)金额:2,205,000(元) 评审总得分:89.2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包组 服务类 名称: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项目(C15080000交通运输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为灯塔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提供校车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 (1)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调整校车时间、路线等相关内容。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违反合同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职责,触犯法律法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根据采购人需要,经双方协商,应根据乘车人员的变化,对校车路线、停靠站点以及线路实际乘车人数调整车型、用车数量,以保证该线路乘车人均有座位为准; (3)中标人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校方与学生家长要求准时发车,如发生停车、车损等特殊情况,及时派车替补接应,将乘车学生尽快送往学校,因校车运营而延误学生上学时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4)中标人须为每台校车安装GPS定位系统,以便实时掌握校车位置;同时搭建监控平台,确保采购人可随时查看校车运行状态及车内情况,实现全程监督,实时观测驾驶员状态、车辆行驶路线与路况及车内学生乘坐情况;此外,中标人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校车停放场地。 (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校车的安全维护工作,确保校车由合规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并依法完成车辆年检,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0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 (1)用于本项目的校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及《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12)标准的规定、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求的校车,根据路况采用平头、尖头校车,以安全系数高的尖头校车为主,要求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 (2)车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服务年限、行驶里程,并达到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若合同期内达到报废要求或不符合上述标准,必须及时更换车辆,以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3)车辆应保证安全运行情况良好、年检标志齐全; (4)车辆应办理校车使用许可证; (5)车辆应具备全部法定手续; (6)车辆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保险(每座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7)校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 (8)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解志成、张虹、霍红、阎爽(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包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灯塔市教育局 地 址:实验中学东门 联系方式:8555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灯塔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灯塔市国有资产登记交易中心)) 地 址: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419-8583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王臣 电 话:0419-85830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灯塔市政府购买校车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包组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通乘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通乘盖章版_8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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