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产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详情
一、合同编号:FW-ZJXD-82224
二、合同名称: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产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FJFWZJXD-202607350124020175
四、项目名称: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产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联系方式:13960899109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
联系方式:139591940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2026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车辆保险服务 | 1(辆) | ¥1,531.3600 | ¥1,531.36 | 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外,统一保险采购的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全车盗抢险。另外,新能源车还应提供“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车辆损失险按实际价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车上人员责任险人均保额由投保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投保,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全车盗抢险按实际价值投保。保险服务自主定价系数:根据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执行,各供应商应一致收费。自主定价系数一律按新能源车0.65;燃油车0.5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银保监会有新出台调整方案政策的,按银保监会规定执行,交强险保费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险采购的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全车盗抢险。另外,新能源车还应提供“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车辆损失险按实际价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车上人员责任险人均保额由投保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投保,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全车盗抢险按实际价值投保。 |
合同金额: 1,531.36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壹元叁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30日至2027年07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7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产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