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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翠屏区牟坪镇“橘香·幸福里”二期聚居点建设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宜宾市翠屏区牟坪镇“橘香·幸福里”二期聚居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宜宾市翠屏区牟坪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批复文号

建设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修建农房12栋,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聚居点场坪及土石方开挖8.5万立方米,建设聚居点内部道路30米,砌筑聚居点堡坎及护坡80米,铺设聚居点水、电、气等管网以及绿化工程等。;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0.0
类似业绩
房屋建筑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2026-07-30 00:00至2026-08-04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2026-07-30 00:00至2026-08-04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申请人要求:提供截止比选当日,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招标代理登记的截图,以及平台显示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截图(比选人将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该服务平台开展在线核查)。申请人需提供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类业绩),提供多个业绩的以第一个业绩为准;提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比选结果公示截图;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
二、拟任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须持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章;同时,应提供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具体指招标投标法律咨询师证书、律师证等同类单独证书)。
(2)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3名:均须持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章;其中,至少2名专职技术人员需提供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具体指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等同类单独证书)。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公告中载明的招标代理费为估算金额,最终费用以各标段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支付。
四、其他要求: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申请人须无偿提供专家咨询、文件审查、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并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由申请人自行拟定)。 注
:1、上述所有拟派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以及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2、所有相关资料须编制成PDF格式,经签章确认后,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496258927@qq.com)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与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比选人将从审查合格的名单中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3、资料若存在任一项不满足要求或内容模糊不清的情况,该参选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联系人
周云强
联系电话
1996155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