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商品交易所集团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郑州商品交易所集团计算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商品交易所集团计算机采购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郑州商品交易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100%,招标人为郑州商品交易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商品交易所集团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商品交易所集团计算机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郑州商品交易所集团计算机采购项目,包括所投标段计算机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服务等工作内容。
2.3本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便携式计算机及平板式计算机采购;
二标段:便携式计算机及台式计算机采购。
2.4交货期:
一标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6台便携式计算机A、所有平板式计算机A以及所有平板式计算机B的产品交付;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便携式计算机A、平板式计算机C的产品交付,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实际订单为准。
二标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74台便携式计算机B、所有台式计算机的产品交付;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便携式计算机B的产品交付,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实际订单为准。
2.5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龙湖外环东路31号技术中心、金水区未来路69号附1号、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社保及纳税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以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查询为准)。
备注:招标人保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相关信息(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权利。
3.5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或自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存在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的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投标人提供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满足以下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不存在恶意程序;未被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存在安全缺陷、重大漏洞等风险,且未及时修复或采取补救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3.6.3无损害采购方利益的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无配合外国对我实施制裁等行为,未在采购合同履行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情形。
3.6.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次采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平板式计算机、显示器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3.7 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服务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需书面承诺未处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供应商禁入期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发送至zhongxingyudaili01@163.com 邮箱,发送标题为:XXXX公司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代理机构收到资料扫描件后,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
4.2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8.联系方式
名 称:郑州商品交易所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371-65600608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027760628、0371-86258838
电子邮箱:zhongxingyudaili01@163.com
2026年07月3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商品交易所集团计算机采购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郑州商品交易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100%,招标人为郑州商品交易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商品交易所集团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商品交易所集团计算机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郑州商品交易所集团计算机采购项目,包括所投标段计算机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服务等工作内容。
2.3本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便携式计算机及平板式计算机采购;
二标段:便携式计算机及台式计算机采购。
2.4交货期:
一标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6台便携式计算机A、所有平板式计算机A以及所有平板式计算机B的产品交付;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便携式计算机A、平板式计算机C的产品交付,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实际订单为准。
二标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74台便携式计算机B、所有台式计算机的产品交付;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便携式计算机B的产品交付,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实际订单为准。
2.5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龙湖外环东路31号技术中心、金水区未来路69号附1号、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社保及纳税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以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查询为准)。
备注:招标人保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相关信息(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权利。
3.5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或自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存在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的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投标人提供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满足以下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不存在恶意程序;未被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存在安全缺陷、重大漏洞等风险,且未及时修复或采取补救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3.6.3无损害采购方利益的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无配合外国对我实施制裁等行为,未在采购合同履行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情形。
3.6.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次采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平板式计算机、显示器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3.7 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服务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需书面承诺未处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供应商禁入期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发送至zhongxingyudaili01@163.com 邮箱,发送标题为:XXXX公司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代理机构收到资料扫描件后,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
4.2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8.联系方式
名 称:郑州商品交易所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371-65600608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027760628、0371-86258838
电子邮箱:zhongxingyudaili01@163.com
2026年07月3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