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南宁项目混凝土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详情
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混凝土采购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1.1本次询价人为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现对混凝土进行公开询价,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6年 8 月 3 日(星期一)15:00前将报价文件报送提交至铁建云链平台。
2.询价内容
2.1询价内容:混凝土
2.2询价方式: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3.采购要求
3.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2交货期:按项目要求按期交货。
3.3交货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通泰路1号甲方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标、铁标及其他相关要求 。
技术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及铁标 。
技术规格书:按规范要求。
(1)验收方式。
以乙方出库单、配合比单为依据进行验收,甲方过磅复核。若甲方过磅复核数量与乙方出库单数量应在±2%范围内,以乙方出库单数量为准,超出范围时,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
(2)计量方法:过磅。
5.报价人资格审查及报价要求
5.1供应商需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报价的为生产商。材料需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厂家范围:2025年1月17日印发的《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预拌混凝土合格供应商名录(2025.4-2027.4)。
5.2提交报价单,需为响应单位盖章的报价表。
5.3成交确定原则: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以最低价中标,选取排序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中标厂家经招标人现场考察合格后,并上报项目复核通过后,双方签订供销合同。
5.4其他要求:报价需以我公司上传的询价函附件为准进行线上报价。
6.结算与付款
6.1材料价款的结算:混凝土结算实行浮动价结算,以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作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后 5天内,甲乙双方对账结算,签认结算单后乙方应在3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送至甲方,甲方收到相应发票后在30日内支付相应货款95%,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待保证金期满后无息支付,质量保证期为每批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并不能免除其质量责任。
6.2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网上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铁建银信、云信、E通信等票据(期限为6个月)(票据贴息费由供应商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北侧铭隆大厦1号楼9层
联 系 人:刘强
电 话:13581830434
邮 箱:1608458090@qq.com
2026年7月30日
1.询价条件
1.1本次询价人为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现对混凝土进行公开询价,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6年 8 月 3 日(星期一)15:00前将报价文件报送提交至铁建云链平台。
2.询价内容
2.1询价内容:混凝土
2.2询价方式: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3.采购要求
3.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2交货期:按项目要求按期交货。
3.3交货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通泰路1号甲方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标、铁标及其他相关要求 。
技术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及铁标 。
技术规格书:按规范要求。
(1)验收方式。
以乙方出库单、配合比单为依据进行验收,甲方过磅复核。若甲方过磅复核数量与乙方出库单数量应在±2%范围内,以乙方出库单数量为准,超出范围时,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
(2)计量方法:过磅。
5.报价人资格审查及报价要求
5.1供应商需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报价的为生产商。材料需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厂家范围:2025年1月17日印发的《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预拌混凝土合格供应商名录(2025.4-2027.4)。
5.2提交报价单,需为响应单位盖章的报价表。
5.3成交确定原则: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以最低价中标,选取排序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中标厂家经招标人现场考察合格后,并上报项目复核通过后,双方签订供销合同。
5.4其他要求:报价需以我公司上传的询价函附件为准进行线上报价。
6.结算与付款
6.1材料价款的结算:混凝土结算实行浮动价结算,以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作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后 5天内,甲乙双方对账结算,签认结算单后乙方应在3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送至甲方,甲方收到相应发票后在30日内支付相应货款95%,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待保证金期满后无息支付,质量保证期为每批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并不能免除其质量责任。
6.2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网上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铁建银信、云信、E通信等票据(期限为6个月)(票据贴息费由供应商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北侧铭隆大厦1号楼9层
联 系 人:刘强
电 话:13581830434
邮 箱:1608458090@qq.com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