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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7个投资项目后评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7个投资项目后评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7个投资项目后评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7个投资项目后评价咨询服务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G99425368260728216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内,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拟针对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7个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全面回顾所有投资项目的执行流程、绩效表现与产生的影响,系统剖析、评估投资计划及目标的达成状况,分析并评价项目投资对公司的整体作用,同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并对各项目分别形成《项目后评价报告》,7个投资项目分别为:①2022年新建光伏电站,②2022年新建充电桩,③荆州东服务区北区电子广告屏项目,④荆州东服务区南区电子广告屏项目,⑤安阳服务区肯德基项目,⑥猇亭服务区肯德基项目,⑦控股湖北国储石化有限公司;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413833.00元。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成果报告,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要求,以及项目技术及功能需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6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 027—8466665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龚女士、柯女士
联系方式:027- 84668376、13720303497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171449972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7月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注: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复印(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至少承担过1项后评价项目服务业绩或承担过1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咨询服务业绩;

注:
1、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是本次采购涉及的投资项目前期、建设实施工作或编写自我总结评价报告的工程咨询单位及其子公司。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七、 资格审查资料中
(二)供应商信誉声明”),按要求提供了《供应商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后评价项目;②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咨询服务业绩。
 
注:
1、证书证明材料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以及2026年1月1日以来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如新成立的公司或主要人员入职不满3个月的,提供其入职起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中的缴费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特征指标时,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