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舟山岛街13号西办公楼南侧一层闲置门面房对外租赁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房屋对外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舟山岛街13号西办公楼南侧一层闲置门面房对外租赁项目
二、主要内容及起拍价:
1、房屋坐落于青岛市黄岛区舟山岛街13号西办公楼南侧一层闲置门面房,拟出租面积60平方米。(土地、房屋现状需现场自行勘察)。对外租赁起拍价:第一年17520.00元/年,租期5年;
2、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3、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装修,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并须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一次性缴纳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并与我方签订《安全协议书》。我方每月对房屋的使用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承租方应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该项资金待合同期满后,根据承租人的履约情况予以无息退还。
5、租赁期间,因战争、地震、其他自然灾害或行政、政府规划、房屋改造、拆除、土地征收征用、城市规划建设、出租方自身需要使用等原因,在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承租方承诺按照出租方要求及时搬走并交还房屋,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进行经济补偿,租金及已经缴纳的物业费、供暖费按实际使用的时间清算,多退少补。但因征收征用、拆迁改造、城市规划建设等一切补偿(包含但不限于经营性补助、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拆迁补偿等)归出租方所有。
6、租金及支付方式:
(1)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我方一次性交纳第一年度全部租金。自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全部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于下一年度合同开始前一个月缴纳下年度租金。
(2)租赁期间,除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或者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义务或违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陈述、承诺与保证的,均属违约,违约每持续一日,每日应按日租金额的三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继续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
(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当日,承租方须向我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合同到期后,我方有权对履约保证金视租赁现状予以全部或部分扣除,同时合同到期后剩余部分予以无息退还。
7、其他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竞拍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能够合法承揽本次竞价项目,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承租。
四、报名竞价方式:以网上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报名网址:http://xha.qdxgysy.com:8081/
五、报名时间:2026年7月 30日 9时至2026年8月 11日9 时
六、竞价时间:2026年8月11日 9 时至2026年8月 12日 9时
七、定标及报价说明
本项目以网上竞价方式组织竞拍,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按总价排序,总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单位。
八、其他事项:以合同条款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苗高鹏 联系电话/
传真: 18553295177
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云海路798号
竞价人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2026年 7月30日
一、项目名称:舟山岛街13号西办公楼南侧一层闲置门面房对外租赁项目
二、主要内容及起拍价:
1、房屋坐落于青岛市黄岛区舟山岛街13号西办公楼南侧一层闲置门面房,拟出租面积60平方米。(土地、房屋现状需现场自行勘察)。对外租赁起拍价:第一年17520.00元/年,租期5年;
2、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3、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装修,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并须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一次性缴纳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并与我方签订《安全协议书》。我方每月对房屋的使用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承租方应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该项资金待合同期满后,根据承租人的履约情况予以无息退还。
5、租赁期间,因战争、地震、其他自然灾害或行政、政府规划、房屋改造、拆除、土地征收征用、城市规划建设、出租方自身需要使用等原因,在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承租方承诺按照出租方要求及时搬走并交还房屋,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进行经济补偿,租金及已经缴纳的物业费、供暖费按实际使用的时间清算,多退少补。但因征收征用、拆迁改造、城市规划建设等一切补偿(包含但不限于经营性补助、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拆迁补偿等)归出租方所有。
6、租金及支付方式:
(1)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我方一次性交纳第一年度全部租金。自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全部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于下一年度合同开始前一个月缴纳下年度租金。
(2)租赁期间,除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或者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义务或违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陈述、承诺与保证的,均属违约,违约每持续一日,每日应按日租金额的三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继续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
(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当日,承租方须向我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合同到期后,我方有权对履约保证金视租赁现状予以全部或部分扣除,同时合同到期后剩余部分予以无息退还。
7、其他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竞拍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能够合法承揽本次竞价项目,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承租。
四、报名竞价方式:以网上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报名网址:http://xha.qdxgysy.com:8081/
五、报名时间:2026年7月 30日 9时至2026年8月 11日9 时
六、竞价时间:2026年8月11日 9 时至2026年8月 12日 9时
七、定标及报价说明
本项目以网上竞价方式组织竞拍,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按总价排序,总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单位。
八、其他事项:以合同条款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苗高鹏 联系电话/
传真: 18553295177
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云海路798号
竞价人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2026年 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