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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炼钢总厂三分厂生产类协力总包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炼钢总厂三分厂生产类协力总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炼钢总厂三分厂生产类协力总包AGAGXGFGZHG260729307311招标人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协力管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炼钢总厂三分厂生产类协力总包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3年内(从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年下列三类业绩中的任意一项即可:炼钢或连铸生产辅助作业业绩;炼钢或连铸设备维保业绩;炼钢或连铸运维总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标准如下:
(1)服务合同标准。至少一个有效合同(同一项目合同不同年份按1份计算,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服务时间累计达12个月及以上(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已执行的部分,可做为有效业绩)。
(2)对应发票标准。 合同金额<2000万的,需提供对应服务合同发票,要求发票的累计金额不低于合同额的50%; 合同金额≥2000万的,需提供对应服务合同发票,要求至少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1000万。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新增供应商(非鞍山钢铁现有长期类协力项目相关方)时,定标(前)期甲方可采取现场考察的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人办公场所、企业规模、管理人员、保产队伍、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等相关情况。如未能符合甲方协力相关方和协力人员标准(是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是否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是否有人员清单,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开展安全培训等),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承揽业务后,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需保证甲方现场人员稳定,在甲方需求的人数内,如上一周期服务合同业务范围内,从事一线作业协力人员需继续保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收。
4、投标人严控协力人员信访行为,承担信访问题主体责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杜绝群访事件发生。
5、投标方中标后,需在一周内具备执行运营包保合同的能力,未达到投标技术协议要求,终止合同。
3.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30日08时00分2026年08月2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1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网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协力管理中心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协力管理中心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张琳
联系人:
孙福申
电话:
13324225387
电话:
0412-6736780
8.  异议渠道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412-6736793
电子邮箱:agzbtsyj@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2026年07月29日
                                                                    公章Epoint
 
附件:付款政策外部.jpg关于调整付款政策的通知.pdf4.三分厂综合评分表.pdf物料清单附件.pdf炼钢总厂三分厂生产类协力总包项目采购方案.pdf2.炼钢总厂三分厂生产类协力总包项目采购技术要求.pdf1.炼钢总厂三分厂生产类协力总包项目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