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靖边县财政局报废机动车辆处置交易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靖边县财政局车辆一批整体报废处置 | 项目编号 | YK-2026-000042-C04 |
| 信息披露/报名起始日期 | 2026年7月30日 | 信息披露/报名、交纳保证金截至日期 | 2026年8月5日17:00 |
| 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 标的踏勘 | 本次交易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意向方须自行前往现场确认交易标的现状。在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如需前往现场踏勘,请提前与转让方项目联系人预约。踏勘地点:靖边县内;项目联系人:乔先生;联系方式:18791233957。 | ||
| 资产概述 | 车辆均为三无车辆,经过多年露天堆放,已无法正常使用全部报废拆解,请自行进行拉运,费用自理。 | ||
二、机动车基本信息
| 序号 | 资产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转让起始价 | 保证金 | 竞价开始时间 | 其他说明 |
| 1 | 报废机动车一批 | 21辆 | 报废车辆 | 374065元 | 6万元 | 2026年8月6日10:00 | 以实际车况为准,本次车辆处置不包含车牌等。 |
三、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凡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并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法人企业。 2.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 3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回收的报废机动车须出具《机动车拆解证明》和注销证明。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承诺交易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交易中心不作任何担保。 3.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不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报废机动车按整体打包处置,按废品废物处置,不保证标的物的可使用性、完整性和零部件的短缺程度。 本次项目交易佣金:买受人须内向陕西众邦佳汇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5%的佣金。 特别提示:委托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交易标的现状进行的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方了解交易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交易标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 (二)处置方案 | |
|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
| (三)受让资格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须具有车辆报废回收拆解资质。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优先权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6年8月5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证金户名:陕西众邦佳汇拍卖有限公司 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广济支行 保证金账号:2610091709200244392 |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陕西众邦佳汇拍卖有限公司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方,如出现无故不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纳成交价款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受让方按约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安全保障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完成拆解,无任何安全责任后,该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如未达到要求,转让方有权要求拍卖公司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达标所需的必要支出。 |
四、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靖边县财政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108240160875263 |
| 注册地(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1603室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委托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五、项目咨询联系人信息
| 转让方 | 0912-4632188 |
| 拍卖公司 | 1399108906813909125912 |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三科 | 0912-3515062 |
|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咨询 | 0512-58188039(工作时间9:00-17:00) |
靖边县财政局
陕西众邦佳汇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0日
附件: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权益类交易各方主体权责告知书.pdf
附件: 受让申请书、承诺书.doc
附件: 榆林市权益类企业注册操作手册.doc
附件: 榆林市权益类自然人注册操作手册.doc
附件: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doc
附件: 竞买须知.doc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系统
我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