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2025-49号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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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拍卖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26〕58号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地共有4处建(构)筑物随土地一并出让,分别为配电楼1处,面积为382.36平方米;生活楼1处,面积为491.28平方米;消防小室1处,面积为3.36平方米;龙门架柱子4个。地上建(构)筑物已处置到位、权属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
二、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地地上建筑物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由竞得人负责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二)该宗地按现状进行出让,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建筑物随同土地一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2025﹞185 号)的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1、项目总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下的;2、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 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 10%的;3、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单体、配套设施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四)建设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砂、石、黏土资源的,应在依据经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核算项目自用量后,将剩余部分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处置。严禁擅自以出售、赠予等方式进行处置。
(五)严禁将产业用地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三、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在东方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东方市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三)竞买人办理CA后实名登录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ainan.gov.cn:99/hnr/portal/index)。查阅拍卖出让手册并申请。保证金到账及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18日17时00分。
(四)符合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8月18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拍卖时间:2026年8月20日10时00分。
拍卖地址: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拍卖出让手册》,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六、
联系人: 王女士、林女士;
联系电话:0898-25585295、68551218;
查询网址:http://ggzy.hainan.gov.cn/ggzyjy/
http://lr.hainan.gov.cn
https://lr.hainan.gov.cn:99/hnr/portal/index。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30日
东自然资告字〔2026〕58号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东出让2025-49号宗地 | 东方市大田镇戈枕村 | 3944.28㎡ (合5.92亩) | 供电用地 | 50年 | ≤1.0 | ≤35% | ≤12米 | 397 | 397 |
|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3939.77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8°面积3941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 |||||||||
二、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地地上建筑物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由竞得人负责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二)该宗地按现状进行出让,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建筑物随同土地一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2025﹞185 号)的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1、项目总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下的;2、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 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 10%的;3、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单体、配套设施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四)建设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砂、石、黏土资源的,应在依据经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核算项目自用量后,将剩余部分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处置。严禁擅自以出售、赠予等方式进行处置。
(五)严禁将产业用地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三、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在东方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东方市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三)竞买人办理CA后实名登录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ainan.gov.cn:99/hnr/portal/index)。查阅拍卖出让手册并申请。保证金到账及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18日17时00分。
(四)符合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8月18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拍卖时间:2026年8月20日10时00分。
拍卖地址: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拍卖出让手册》,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六、
联系人: 王女士、林女士;
联系电话:0898-25585295、68551218;
查询网址:http://ggzy.hainan.gov.cn/ggzyjy/
http://lr.hainan.gov.cn
https://lr.hainan.gov.cn:99/hnr/portal/index。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