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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设备院-山东国铭金属磨料项目调质除尘系统设备(含安装)采购

项目详情

设备院-山东国铭金属磨料项目
招标公告
 
 
由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承包的山东国铭嵩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金属磨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调质除尘系统设备(含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1.招标编号:201206-2026-GC22260053-GZ00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国铭嵩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金属磨料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临沂.兰陵. 山东国铭嵩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本项目系利用现有的高炉铁水,采用调质炉方式精炼出成分和温度合格调质液,送往调质液粒化系统,制成金属磨料,经再次加工最终形成所需产品。
项目拟新建1座50t EOF炉初调质炉,1座50t LF精调质炉,1套60t/h调质液粒化系统、1套金属磨料后处理系统。该系统建成后年产金属磨料35万吨。
建设工期:2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调质除尘系统设备 1套,详见技术规格书。
2.3 交货期:2026年9月10日前
2.4 交货地点:山东临沂,山东国铭嵩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3年,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评标委员会若认定投标人存在重大财务风险(如资不抵债(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主要资产被冻结等),有权否决其投标;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7月至今)至少2份除尘风量80×104 m3/h以上国内炼钢电炉车间除尘项目工程承包 (EPC或PC)业绩,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业绩将不予认可(有效业绩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双方盖章页),以及与该合同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盖章的设备验收证明、发票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A. 投标人当前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且无破产清算情形。
B.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C. 提供近3年无与本项目类似设备相关的质量纠纷诉讼或仲裁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承诺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注意: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到投标截止前。)
3.5其他要求:
(1) 承包人须配备一名项目经理、一名设计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上述两名拟任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近一年社保权益证明等。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于正式报名前成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的供应商用户,尚未成为供应商用户的,注册方法如下:
自行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网站:https://ec.minmetals.com.cn并按照注册指南中的指导步骤完成注册。
3.6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获取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账号后,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报名并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网站:https://ec.minmetals.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26年08月07日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超时视为无效投标;
采用电汇形式的,投标人应从投标人银行账户,将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汇入到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将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应体现付款人、付款账号、付款银行、付款金额等完整信息)发至邮箱PMD_MCCE@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公司名称+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提前与招标人确认开立银行及保函格式,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且其有效期须至少覆盖投标有效期;提交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保证金确认时间以收到纸质正本时间为准;未提前与招标人沟通保函事宜的,招标人有权拒收。
保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胜古中路2号 中冶设备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10-64458345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7日10时(北京时间);
6.2本次为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PDF版扫描件(签字盖章)电子版通过“五矿离线投标工具”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并将加密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数据包)分别上传至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网站:https://ec.minmetals.com.cn )相应附件位置。
请投标人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后在首页右下角“操作手册”模块下载“五矿离线投标工具”和离线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注: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版“五矿离线投标工具”)
投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若招标人需要中标单位补充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必须补充。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予以拒收。
7.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7.1 收费标准:人民币4000元(肆仟元整);
7.2 支付方式: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若为联合体中标,由牵头人统一支付。中标人逾期拒不缴纳服务费的,招标人有权暂缓与其签订合同,经书面催告后仍拒不缴纳,视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商务)李经理电话:010-64458345  Email:PMD_MCCE@163.com
联系人(技术)白工电话:010-64458397Email:13572883096@139.com
监督电话:010-6445840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胜古中路2号
9.招标人财务信息
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分开汇至以下账号(款项用途需备注招标编号及“投标保证金”或“中标服务费”字样):
单位名称: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11 0000 0023
账  号:1011 0087 501
税  号:9111 0000 4008 35103T
地  址:北京朝阳区安外胜古庄2号
电  话:010-64458527
 
招标人: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