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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2026年暑期教师高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详情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2026年暑期教师高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现对“2026年暑期教师高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2026年暑期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
2. 采购人: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3. 采购方式:询价
4. 项目总预算:4万元
5.培训对象:
 · 第一阶段(专家讲座):全体教职工
 · 第二阶段(实地访学):专兼职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共18名
6.培训时间与地点:
 · 第一阶段:2026年8月24日—26日,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 第二阶段:时间待定(开学后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地点为国家“双高计划”院校
二、培训背景与目标
安徽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于2025年底正式获批成立,2026年通过教育部备案,是安徽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残疾人高等职业院校,首批高职学生将于2026年秋季入学。为帮助全体教师尽快适应高职教育教学要求,本次培训以“对标高职标准、夯实教育教学能力”为主题,设置以下目标:
(1)把准方向——系统了解高职学生管理、课堂教学标准与质量要求;
(2)站稳讲台——把握高职课堂基本特征与教学规律,掌握有效课堂教学策略与方法;
(3)课程落地——厘清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三类课程在高职体系中的定位与设计要求,能够按照“岗课赛证”理念开展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
(4)科研启航——了解高职院校教师教科研的基本路径与选题方法。
三、采购内容与要求
(一)第一阶段:校内专家讲座(2026年8月24日—26日,共3天)
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采购人已确定完整课程安排,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课程方案,落实以下工作: 
1. 邀请授课专家(应具有高职教育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资质,具有丰富的高职教育教学、课程建设或教科研经验);
2. 负责3天培训的全程会务组织,包括场地布置、设备调试、专家接待、资料印制、现场服务等工作。
(二)第二阶段:到国家“双高院校”开展实地交流,时间待定,时长为一天(含往返)。
面向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共计18名)开展,供应商须负责以下工作:
1. 联系对接国家“双高院校,落实访学交流日程安排;
2. 全程保障18名参训教师的出行和访学,具体包括:
 ·调研期间的市内交通保障;
 ·访学期间的餐饮保障;
 ·访学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访学期间提供座谈、听课、实践实训场地参观、产教融合体共同体建设等多样化小组活动。
3. 第二阶段具体出行时间待开学后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做好灵活调整。
(三)后续服务
根据采购方发展情况,能提供其他后续服务作为投标加分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培训组织经验,具备跨省组织教师访学交流的服务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高校或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服务的相关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
1. 报价方式:总体报价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须涵盖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阶段:专家授课费、专家交通及食宿费、资料印制费、会务组织费等;第二阶段:访学对接联络费、18名参训教师的、餐饮费、保险费及相关组织服务费;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 报价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服务保障方案(含专家邀请计划、会务组织方案、访学行程方案及后勤保障方案)、拟邀请专家名单及简介、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报价单(加盖公章)。
3. 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六、评审办法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价格、活动安排和后续服务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有串标、恶意报价等行为,本次询价作废。
七、响应文件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16:20(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磨店职教城淮海大道90号(淮海大道与大众路交叉口))
3.
联系人:刘秋霞
4.
联系电话:0551-62729019
5.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 采购人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3. 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