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2026年丰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项目详情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附件
比选文件
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pdf
垂询方式
|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20312 |
|---|---|
| 项目名称 | 2026年丰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
| 项目所在辖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丰台区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站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站会议室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 17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丰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参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选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7)参选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应是响应人本单位人员;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拟投入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1)参选人近三年(本项目比选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3)未按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
| 金额说明 | 最高限价9.053911万元 |
| 公告说明 | 供应商登陆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我要参与”完成报名,在附件下载并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等完整内容,并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扫描件成一个PDF发送至416405646@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名称),通过报名的参选企业,待我方确认无误后,会将比选文件回复到对应邮箱。 响应材料文件线下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站(丰台区卢沟桥南里12号)。 |
| 有无回避情况 |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5.报名机构需提交《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 |
| 项目内容 | 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
|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20312 | 项目名称 | 2026年丰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丰台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丰台区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站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站会议室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 17时00分 |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丰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参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选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7)参选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应是响应人本单位人员;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拟投入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1)参选人近三年(本项目比选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3)未按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 ||
| 金额说明 | 最高限价9.053911万元 | ||
| 公告说明 | 供应商登陆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我要参与”完成报名,在附件下载并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等完整内容,并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扫描件成一个PDF发送至416405646@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名称),通过报名的参选企业,待我方确认无误后,会将比选文件回复到对应邮箱。 响应材料文件线下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站(丰台区卢沟桥南里12号)。 | ||
| 有无回避情况 |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5.报名机构需提交《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 | ||
| 项目内容 | 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 ||
比选文件
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pdf
垂询方式
| 联系人 | 李老师 |
|---|---|
|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13146686291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公司电话 | |
| 个人电话 | |
| 邮件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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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3146686291 | 公司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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