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关于拆除校园内D级危房(小南楼)项目的邀标公告
项目详情
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关于拆除校园内D级危房(小南楼)
项目的邀标公告
?
一、业主单位: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拆除校园内D级危房(小南楼)项目
2.招标方式:邀标
3.招标控制价:45305元
4.最高限价:45305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处理)
5.建设内容:拆除校园内D级危房(小南楼),垃圾清理及外运、对周围建筑的保护等,约697平方,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
6.项目特征描述:
(1)楼房尺寸27.50米,宽8.45米,每层3个房间一个楼梯,共3层,建筑高度11米,结构:砖混结构。
(2)拆除作业环境:北面紧挨学校教学楼,南面和西面紧临居民楼,东面为妇幼保健院简易钢结构停车棚。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合格。
9.所属行业:建筑业。
三、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施工单位(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由业主单位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信誉要求: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施工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信用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信用档案手册【须登录信息平台填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的投标项目信息】(法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4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03:00时至0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总务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按公告第三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至7点顺序装订成册,要有封面、目录、页码等。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XXX单位、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日期。报价函要求单独密封。报名材料要求每页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注明项目名称、竞标人名称。(注:报价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并密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要求
1.成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人员自身及其它人员安全,做好安全技术工作,如因成交施工单位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施工单位承担,业主单位概不负责。
2.成交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工程改造的实际情况,充分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做好防尘、降噪等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3.成交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及制度并按要求执行,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方造成公共设备设施及周边居民设备设施、人员损伤等,施工方负全责,且必须全额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对业主单位造成影响按影响程度进行经济补偿。
4.任何部位的工程需要隐蔽覆盖,均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业主单位进行验收并拍照留存;未经业主单位批准,均不得进行隐蔽覆盖。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2.有关本项目邀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业主不再另行通知,邀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
地 ?址:儋州市那大镇解放南路271号
项目联系人:许老师 ?13876018664
?
?
?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