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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通道工程第三标段详勘项目诉讼代理服务

项目详情


采购通知编码:20260712133采购通知名称:武汉东湖通道工程第三标段详勘项目诉讼代理服务采购
联系人:
刘晓娟
采购联系人电话:86866937采购联系人传真:采购联系人EMAIL:21699092@qq.com
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询价公告
 
我公司拟对以下项目的部分服务内容进行招标,诚邀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工程概况与投标内容
招标人:  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编号:   2026FW-TJ-XJ010 ;
项目名称:  武汉东湖通道工程第三标段详勘项目诉讼代理服务 ;
采购内容: 根据委托事项处理相关非诉或诉讼代理服务,为中冶武勘日常经营提供合理化建议以及法律风险提示  ;(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及技术规范书)
服务工期:中标之日起至纠纷全部解决之日 ;
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二、投标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以下或简称“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及流程等详见本招标公告的“
七、其他”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电子邮件(简称“电邮”)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至报价开始时间前,招标人有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等要求(平台文件为最终定稿版)。本次投标采用线上投标的方式。招标人收取的投标文件以线上投标文件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完成线上投标的投标人,本次投标作废。
4.凡参与投标的单位皆被视为认可采购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并被视为投标单位已把采购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综合考虑在自己的投标报价中。
5.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报价清单中不合理的子项报价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发包范围不做调整的前提下,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原投标报价。
6.当出现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发生重大变更、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显著高于招标人预期或同期市场价格的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7.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取得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书
8.报价期限:具体要求见电商平台 。
9.本次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10.【竞价采购】报价期限内,投标人可通过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多次提交报价,一旦时间截止,则报价不能更改,系统自动记录投标人最终报价。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将自动拒绝。
11.投标报名经受理后或经招标人邀请,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采购资料,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按照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提供的具体教程指南进行投标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栏目中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2.录入报价时务必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便于招标人联系沟通。
13.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晓娟       
电话: 18971024916    
电子邮箱: 21699092@qq.com                  
项目联系人:     任柯  电话:   18062697361         
通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17号                             
三、报价评审标准
低价成交法,合理最低价中标(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四、合同签订
1. 评审结束,招标人将在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投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文本应使用招标人的合同示范文本。
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对造成损失的追偿权。
4. 本次招标量为暂估量,不作为签订合同及结算的依据。
5. 由于业主或其他原因导致中标人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招标人取消中标结果,并终止合同,相关经济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履约保证金:
(1)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①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汇
□银行保函(须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
②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额    %
?不要求
(2)中标人应按投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其中:①履约保证金采取现汇方式的,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人;②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形式的,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供给招标人。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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