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工智能应用重点场景建设指引研究
项目详情
基础信息项目编号
YJY26005001项目名称
人工智能应用重点场景建设指引研究采购类别
服务采购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
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所属单位
技术创新研究院公示开始日期
暂无内容~公示结束日期
暂无内容~报名截止日期
2026-08-04 00:00报价截止日期
暂无内容~联系电话
18036022133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甲5号院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简介当前,全球范围内以生成式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智能体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浪潮正驱动各行业生产力发生根本性变革。我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将其视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核心,相继出台《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等顶层设计。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于2025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交科技发〔2025〕92号)明确提出“到2027年,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行业典型场景广泛应用,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体系落地部署,普及应用一批智能体”。北京市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先后发布《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5年)》《北京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建设行动计划》等政策,为首都轨道交通的智能化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与创新土壤。面对上述战略机遇与行业趋势,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制定《地铁公司“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5—2027年)》,确立了“遵规划、强基础、抓关键、促应用、见实效”的总体原则,明确了以AI中台为技术底座的总体架构,在车辆外观检测、轨道病害识别、计表OCR识别、变电站智能巡检等10余个生产运维单点场景开展了成效显著的试点验证,建成支持DeepSeek大模型本地化部署的AI算力层,并初步构建了“业务骨干+AI工程师”的协同团队。同时,在智慧站务管理方面已梳理出29个智慧化应用场景,并推进王府井智慧车站样板建设;在企业管理方面已建成“合采通”“制度通”等人工智能应用工具,实现了合规性审查、政策分析等核心功能的试点应用。然而,对标国家战略要求与行业先行实践,公司当前的AI推进工作仍存在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应用场景规划的系统性与前瞻性不足,现有试点多局限于生产运维的孤立环节,对运行指挥、客运服务、企业管理等更广泛业务域的覆盖不够,缺乏顶层设计与场景图谱;二是实施路径与业务融合深度不够,对具体场景的“AI+业务”融合模式、数据治理需求、智能体建设方案等关键实施要素尚未进行深入研究与详细设计;三是长效支撑体系不健全,面向AI规模化应用的数据治理体系、算力调度机制、模型评测标准、安全管理规范等基础架构尚不完善,制约了成果的快速复制与推广。基于上述背景,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启动了《北京地铁人工智能应用规划》项目,旨在系统性、前瞻性地开展重点领域人工智能应用规划,为公司未来3-5年的AI应用建设提供直接、科学的决策依据与工作蓝图。本项目采购是该规划项目中的关键研究任务,旨在针对规划中识别出的重点应用场景,逐一开展深入的人工智能技术指引研究。研究成果将形成可直接指导后续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技术方案设计和开发实施的《重点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指引》文档,是连接顶层规划与具体项目落地的关键桥梁。并为公司统一的数据治理体系、算力协同体系、模型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场景级输入,有力支撑北京地铁AI应用的规模化、体系化落地。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主要内容供应商应完成以下技术服务内容:1.协助识别与筛选重点应用场景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从潜在AI应用场景中识别并筛选出不少于15个重点应用场景。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场景梳理与分类:协助采购人系统梳理各业务域内的潜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立合理的场景描述方式,对场景进行清晰定义与分类。
(2)评估维度设计与量化分析:设计科学、可量化的场景评估模型,评估维度应至少包括:行业应用成熟度:该场景在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及相关复杂工业领域AI应用的普及程度与实践经验,评估其技术路线和应用模式的成熟程度;业务价值与实施效果:该场景对运行安全、运营效率、服务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实际改善潜力与预期效益;智能化水平与技术复杂度:该场景对数据质量、模型能力、算力条件等方面的综合技术要求与实现难度;实施条件与推广可行性:该场景对既有系统改造需求、组织协同要求、跨线路/跨专业复制推广的难易程度。
(3)重点场景筛选与优先级排序:运用价值-可行性矩阵(Value-Feasibility Matrix)等评估工具,对各场景进行综合打分与排序,形成场景优先级梯队,明确高价值、高可行性的重点场景清单,并给出排序依据与推荐理由。
(4)重点场景确认与输出:与采购人共同研讨确认最终重点应用场景清单,形成《重点应用场景筛选评估报告》,作为后续技术指引研究的依据。2.重点应用场景技术需求分析与设计针对采购人提供的重点应用场景清单,逐一开展深入的技术需求分析与设计,具体包括:
(1)业务功能解构与AI赋能设计:深入理解每个场景的业务目标、现状流程与核心痛点,将业务需求系统性地解构为可被人工智能技术支撑的具体功能模块。明确AI在各功能模块中的角色定位(辅助决策、自动执行、增强智能等),设计“AI+业务”融合后的优化业务流程与功能架构。
(2)人机协同与交互机制设计:研究并设计该场景下AI系统与业务人员(调度员、维修工程师、站务员、管理人员等)的协同工作模式,明确AI建议/预警/报告的输出形式、交互节点、确认-反馈机制,设计直观、高效的人机交互流程,确保AI能力能够被业务人员有效理解、信任和使用。
(3)数据资源规划与治理要求:明确各场景对数据的需求,包括所需数据类型(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来源(既有系统/新建采集/外部数据)、数据格式与标准、数据质量要求(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数据采集与更新频率、数据接口规范等,形成清晰的数据需求清单,为后续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提供输入。
(4)算法模型选型与技术指标:结合各场景的业务特点与技术成熟度,推荐适用的AI算法、模型架构(如大语言模型、视觉模型、时序预测模型、强化学习模型、多模态融合模型、智能体等),明确关键技术路线,提出可量化、可验证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如准确率、召回率、预测提前量、推理延迟等)。
(5)算力资源配置方案:根据算法模型需求,估算各场景对CPU、GPU、存储、网络等算力资源的具体需求(训练阶段与推理阶段分别测算),提出云端-边缘端-终端协同的算力部署建议,为公司整体算力统筹规划提供依据。
(6)支撑系统与集成要求:明确实现该场景所需的软硬件支撑环境,包括与公司已建成AI中台、数据中台、既有业务系统(如调度系统、EAM系统、票务系统等)的集成方案与接口规范,识别系统改造需求。3.编制《重点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指引》基于上述分析成果,为每个重点应用场景编制独立、完整的建设指引文档,每份指引应达到可直接指导后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方案设计和开发实施的可操作性深度。指引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章节内容:场景概述与业务目标、AI赋能模式与人机交互设计、数据需求与接口规范、算法模型选型与技术指标、算力资源配置建议、支撑系统与集成方案、关键技术攻关点识别、预期效果与风险分析、安全合规要求。4.技术咨询与知识转移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与上述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技术咨询,协助采购人对研究成果进行解读、答疑和应用落地推进。根据需要,配合采购人向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专题汇报和方案说明。
(二)服务技术要求1. 方法论要求:供应商应采用科学、系统、可追溯的研究方法,在技术路线中应明确场景分析的框架模型(如价值-可行性矩阵分析、业务流与数据流融合分析等方法),确保研究成果的逻辑性、完整性和可复现性。2. 深度要求:每份建设指引应达到“可直接指导项目可研和立项”的可操作性深度,避免流于概念描述或泛泛而谈。技术指标须具体、可量化、可验证。3. 前瞻性要求:在技术选型与方案设计中,应兼顾技术成熟度与前瞻性,既考虑当前可落地实施的技术条件,也适度展望未来2-3年的技术演进趋势,确保建设指引具有持续参考价值。4. 规范性要求:所有交付成果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与信息化/数字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购人可协助提供相关标准文件参考)。5. 集成性要求:技术方案应充分考虑与公司既有AI中台、数据中台、算力基础设施的兼容性和集成可行性,避免形成新的“技术孤岛”。6. 安全合规要求:各场景的技术方案中应明确AI应用的安全合规要求,包括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模型安全与抗干扰、AI决策的可解释性与可审计性、内容安全等方面,确保AI应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
(三)服务团队人员要求1.团队稳定性要求:(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项目团队人员名单、详细简历及分工说明;(2)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核心团队成员;(3) 如确需更换,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同等或更高资历的替代人员,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2.现场服务要求:(1) 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核心团队成员驻场或定期到场开展工作交流与汇报;(2) 在成果交付和验收阶段,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核心人员到场参与评审和汇报。
(四)其他要求1.保密要求:供应商及项目组成员对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一切业务信息、技术资料、经营数据、线网运营数据等承担严格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目组成员须签署个人保密承诺书。2.知识产权归属: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建设指引文档、数据需求清单、分析模型、图表、技术方案及相关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申请权等),均归采购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所有。供应商承诺所提交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3.交付成果要求:交付成果应包括:《重点应用场景筛选评估报告》《重点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指引》各场景分册(不少于15册,独立装订)、《数据需求总清单》《项目总结报告》;全部成果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提交并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4.项目验收标准:(1) 供应商提交全部成果后,采购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并反馈修改意见;(2) 供应商须在收到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完善,本项目成果纳入《北京地铁人工智能应用规划》整体成果;(3) 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评审会,邀请内外部专家对《北京地铁人工智能应用规划》进行整体结题评审;(4) 《北京地铁人工智能应用规划》项目结题评审通过视为本项目成果最终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本采购需求书及双方确认的技术方案为准。5.成果使用与推广:采购人有权将研究成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应用、推广和后续开发,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6.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需求全部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差旅费、资料费、管理费及税费等;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采购预算。7.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提供的支持:采购人将协调公司相关部室和单位配合供应商开展调研访谈,提供必要的既有资料(如公司AI行动计划、既有系统技术文档等),具体内容以保密协议约定的可提供信息范围为准。
报名资质要求(或单一来源采购说明)1.
(一)特殊要求:
(1)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止,具有1项合同额10万元(含)以上的轨道交通智慧系统规划或系统开发的技术服务,或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咨询业绩。
2.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轨道交通相关专业或计算机专业或人工智能专业相关的高级职称,全程参与本项目核心工作;团队成员应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并全程参与本项目,不得随意更换。
3.
(二)通用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提供项目报名公示期间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上传系统);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采购人自查,提供承诺函);(需提供查询截图)
5.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6.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
(5)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需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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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甲5号院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简介当前,全球范围内以生成式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智能体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浪潮正驱动各行业生产力发生根本性变革。我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将其视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核心,相继出台《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等顶层设计。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于2025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交科技发〔2025〕92号)明确提出“到2027年,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行业典型场景广泛应用,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体系落地部署,普及应用一批智能体”。北京市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先后发布《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5年)》《北京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建设行动计划》等政策,为首都轨道交通的智能化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与创新土壤。面对上述战略机遇与行业趋势,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制定《地铁公司“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5—2027年)》,确立了“遵规划、强基础、抓关键、促应用、见实效”的总体原则,明确了以AI中台为技术底座的总体架构,在车辆外观检测、轨道病害识别、计表OCR识别、变电站智能巡检等10余个生产运维单点场景开展了成效显著的试点验证,建成支持DeepSeek大模型本地化部署的AI算力层,并初步构建了“业务骨干+AI工程师”的协同团队。同时,在智慧站务管理方面已梳理出29个智慧化应用场景,并推进王府井智慧车站样板建设;在企业管理方面已建成“合采通”“制度通”等人工智能应用工具,实现了合规性审查、政策分析等核心功能的试点应用。然而,对标国家战略要求与行业先行实践,公司当前的AI推进工作仍存在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应用场景规划的系统性与前瞻性不足,现有试点多局限于生产运维的孤立环节,对运行指挥、客运服务、企业管理等更广泛业务域的覆盖不够,缺乏顶层设计与场景图谱;二是实施路径与业务融合深度不够,对具体场景的“AI+业务”融合模式、数据治理需求、智能体建设方案等关键实施要素尚未进行深入研究与详细设计;三是长效支撑体系不健全,面向AI规模化应用的数据治理体系、算力调度机制、模型评测标准、安全管理规范等基础架构尚不完善,制约了成果的快速复制与推广。基于上述背景,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启动了《北京地铁人工智能应用规划》项目,旨在系统性、前瞻性地开展重点领域人工智能应用规划,为公司未来3-5年的AI应用建设提供直接、科学的决策依据与工作蓝图。本项目采购是该规划项目中的关键研究任务,旨在针对规划中识别出的重点应用场景,逐一开展深入的人工智能技术指引研究。研究成果将形成可直接指导后续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技术方案设计和开发实施的《重点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指引》文档,是连接顶层规划与具体项目落地的关键桥梁。并为公司统一的数据治理体系、算力协同体系、模型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场景级输入,有力支撑北京地铁AI应用的规模化、体系化落地。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主要内容供应商应完成以下技术服务内容:1.协助识别与筛选重点应用场景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从潜在AI应用场景中识别并筛选出不少于15个重点应用场景。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场景梳理与分类:协助采购人系统梳理各业务域内的潜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立合理的场景描述方式,对场景进行清晰定义与分类。
(2)评估维度设计与量化分析:设计科学、可量化的场景评估模型,评估维度应至少包括:行业应用成熟度:该场景在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及相关复杂工业领域AI应用的普及程度与实践经验,评估其技术路线和应用模式的成熟程度;业务价值与实施效果:该场景对运行安全、运营效率、服务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实际改善潜力与预期效益;智能化水平与技术复杂度:该场景对数据质量、模型能力、算力条件等方面的综合技术要求与实现难度;实施条件与推广可行性:该场景对既有系统改造需求、组织协同要求、跨线路/跨专业复制推广的难易程度。
(3)重点场景筛选与优先级排序:运用价值-可行性矩阵(Value-Feasibility Matrix)等评估工具,对各场景进行综合打分与排序,形成场景优先级梯队,明确高价值、高可行性的重点场景清单,并给出排序依据与推荐理由。
(4)重点场景确认与输出:与采购人共同研讨确认最终重点应用场景清单,形成《重点应用场景筛选评估报告》,作为后续技术指引研究的依据。2.重点应用场景技术需求分析与设计针对采购人提供的重点应用场景清单,逐一开展深入的技术需求分析与设计,具体包括:
(1)业务功能解构与AI赋能设计:深入理解每个场景的业务目标、现状流程与核心痛点,将业务需求系统性地解构为可被人工智能技术支撑的具体功能模块。明确AI在各功能模块中的角色定位(辅助决策、自动执行、增强智能等),设计“AI+业务”融合后的优化业务流程与功能架构。
(2)人机协同与交互机制设计:研究并设计该场景下AI系统与业务人员(调度员、维修工程师、站务员、管理人员等)的协同工作模式,明确AI建议/预警/报告的输出形式、交互节点、确认-反馈机制,设计直观、高效的人机交互流程,确保AI能力能够被业务人员有效理解、信任和使用。
(3)数据资源规划与治理要求:明确各场景对数据的需求,包括所需数据类型(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来源(既有系统/新建采集/外部数据)、数据格式与标准、数据质量要求(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数据采集与更新频率、数据接口规范等,形成清晰的数据需求清单,为后续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提供输入。
(4)算法模型选型与技术指标:结合各场景的业务特点与技术成熟度,推荐适用的AI算法、模型架构(如大语言模型、视觉模型、时序预测模型、强化学习模型、多模态融合模型、智能体等),明确关键技术路线,提出可量化、可验证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如准确率、召回率、预测提前量、推理延迟等)。
(5)算力资源配置方案:根据算法模型需求,估算各场景对CPU、GPU、存储、网络等算力资源的具体需求(训练阶段与推理阶段分别测算),提出云端-边缘端-终端协同的算力部署建议,为公司整体算力统筹规划提供依据。
(6)支撑系统与集成要求:明确实现该场景所需的软硬件支撑环境,包括与公司已建成AI中台、数据中台、既有业务系统(如调度系统、EAM系统、票务系统等)的集成方案与接口规范,识别系统改造需求。3.编制《重点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指引》基于上述分析成果,为每个重点应用场景编制独立、完整的建设指引文档,每份指引应达到可直接指导后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方案设计和开发实施的可操作性深度。指引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章节内容:场景概述与业务目标、AI赋能模式与人机交互设计、数据需求与接口规范、算法模型选型与技术指标、算力资源配置建议、支撑系统与集成方案、关键技术攻关点识别、预期效果与风险分析、安全合规要求。4.技术咨询与知识转移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与上述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技术咨询,协助采购人对研究成果进行解读、答疑和应用落地推进。根据需要,配合采购人向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专题汇报和方案说明。
(二)服务技术要求1. 方法论要求:供应商应采用科学、系统、可追溯的研究方法,在技术路线中应明确场景分析的框架模型(如价值-可行性矩阵分析、业务流与数据流融合分析等方法),确保研究成果的逻辑性、完整性和可复现性。2. 深度要求:每份建设指引应达到“可直接指导项目可研和立项”的可操作性深度,避免流于概念描述或泛泛而谈。技术指标须具体、可量化、可验证。3. 前瞻性要求:在技术选型与方案设计中,应兼顾技术成熟度与前瞻性,既考虑当前可落地实施的技术条件,也适度展望未来2-3年的技术演进趋势,确保建设指引具有持续参考价值。4. 规范性要求:所有交付成果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与信息化/数字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购人可协助提供相关标准文件参考)。5. 集成性要求:技术方案应充分考虑与公司既有AI中台、数据中台、算力基础设施的兼容性和集成可行性,避免形成新的“技术孤岛”。6. 安全合规要求:各场景的技术方案中应明确AI应用的安全合规要求,包括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模型安全与抗干扰、AI决策的可解释性与可审计性、内容安全等方面,确保AI应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
(三)服务团队人员要求1.团队稳定性要求:(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项目团队人员名单、详细简历及分工说明;(2)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核心团队成员;(3) 如确需更换,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同等或更高资历的替代人员,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2.现场服务要求:(1) 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核心团队成员驻场或定期到场开展工作交流与汇报;(2) 在成果交付和验收阶段,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核心人员到场参与评审和汇报。
(四)其他要求1.保密要求:供应商及项目组成员对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一切业务信息、技术资料、经营数据、线网运营数据等承担严格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目组成员须签署个人保密承诺书。2.知识产权归属: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建设指引文档、数据需求清单、分析模型、图表、技术方案及相关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申请权等),均归采购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所有。供应商承诺所提交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3.交付成果要求:交付成果应包括:《重点应用场景筛选评估报告》《重点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指引》各场景分册(不少于15册,独立装订)、《数据需求总清单》《项目总结报告》;全部成果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提交并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4.项目验收标准:(1) 供应商提交全部成果后,采购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并反馈修改意见;(2) 供应商须在收到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完善,本项目成果纳入《北京地铁人工智能应用规划》整体成果;(3) 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评审会,邀请内外部专家对《北京地铁人工智能应用规划》进行整体结题评审;(4) 《北京地铁人工智能应用规划》项目结题评审通过视为本项目成果最终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本采购需求书及双方确认的技术方案为准。5.成果使用与推广:采购人有权将研究成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应用、推广和后续开发,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6.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需求全部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差旅费、资料费、管理费及税费等;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采购预算。7.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提供的支持:采购人将协调公司相关部室和单位配合供应商开展调研访谈,提供必要的既有资料(如公司AI行动计划、既有系统技术文档等),具体内容以保密协议约定的可提供信息范围为准。
报名资质要求(或单一来源采购说明)1.
(一)特殊要求:
(1)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止,具有1项合同额10万元(含)以上的轨道交通智慧系统规划或系统开发的技术服务,或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咨询业绩。
2.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轨道交通相关专业或计算机专业或人工智能专业相关的高级职称,全程参与本项目核心工作;团队成员应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并全程参与本项目,不得随意更换。
3.
(二)通用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提供项目报名公示期间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上传系统);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采购人自查,提供承诺函);(需提供查询截图)
5.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6.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
(5)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需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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