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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项目详情

合同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所在地
临港区
发包人名称
宜宾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08312317660
承包人名称
四川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承包人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大厦18F、19F、20F
承包人电话
13540109920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0645m²,其中: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75920m²、雨棚建筑面积约3775m²;新建园区配套道路约1.5km、综合管网约1公里、污水站约950m²;配套建设停车位约200个及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500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0991.95万元。2.招标范围:2.1工作内容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勘察、全专业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为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需要实施的工程内容以及红线范围外与本工程密不可分的其它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含中水、雨水收集)、供配电、暖通、市政配套工程、室外景观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消防、人防、节能及绿建设计,抗震支架、燃气(立管定位、气表定位、穿墙套管、探测及报警联动线管)、钢结构、幕墙、智能化深化设计,亮化工程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地上标识标牌(含车位画线美化),光伏工程、边坡及基坑支护、挡土墙等专项及二次深化设计有关工作。为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施工图设计,所有涉及必须图审的,需要满足图审通过要求。以上设计工作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及项目业主、招标人所要求的编制深度,满足现场施工及报批报建有关要求,并配合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完成有关报批报建工作(含人防相关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相关技术问题处理、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2.2其余详见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和设计任务书。
签约合同价
6752580 元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签订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签订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2026.7.22
计划开始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祥见招标公告2.3 招标范围
质量要求
合格
履约地点
宜宾三江新区
履约方式
履约担保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证件及证号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证件及证号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陈霞
证件及证号
2019****
项目描述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0645m2,其中: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75920m2、雨棚建筑面积约3775m2;新建园区配套道路约1.5km、综合管网约1公里、污水站约950m2;配套建设停车位约200个及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500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0991.95万元。
2.2 建设地点:宜宾三江新区。
2.3 招标范围:
2.3.1 工作内容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勘察、全专业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为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需要实施的工程内容以及红线范围外与本工程密不可分的其它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含中水、雨水收集)、供配电、暖通、市政配套工程、室外景观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消防、人防、节能及绿建设计,抗震支架、燃气(立管定位、气表定位、穿墙套管、探测及报警联动线管)、钢结构、幕墙、智能化深化设计,亮化工程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地上标识标牌(含车位画线美化),光伏工程、边坡及基坑支护、挡土墙等专项及二次深化设计有关工作。为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施工图设计,所有涉及必须图审的,需要满足图审通过要求。以上设计工作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及项目业主、招标人所要求的编制深度,满足现场施工及报批报建有关要求,并配合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完成有关报批报建工作(含人防相关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相关技术问题处理、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3.2 其余详见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和设计任务书。
2.4 服务期限:
2.4.1 勘察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供中间成果资料,20个日历天内完成野外作业,完成野外作业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成果。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为止。
2.4.2 设计部分:①方案设计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成果资料;
②初步设计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
③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
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为止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备注
附件: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