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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84团2026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公告

项目详情

第五师84团2026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五师84团2026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5004002260330) 已由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投资〔2025〕227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84团团部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市政道路 5 条,总里程 2.83 公里,道路红线 8-28 米;配套新建 DE200 给水管网 1450 米、DE300 的 HDPE 排水管 1450 米、DN250 供热管网1450 米、并配套路灯、绿化等相应附属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5004002260330001001 第五师84团2026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标段工程规模】:新建道路2.68公里,道路红线宽度13-33米,新建DE200给水管网1450米、DB300排水管网1450米、DN250供热管网1450米,配套相应附属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5004002260330001001 第五师84团2026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新建道路2.68公里,道路红线宽度13-33米,新建DE200给水管网1450米、DB300排水管网1450米、DN250供热管网1450米,配套相应附属设施。 42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于本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法定免缴情形除外)。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企业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其他要求: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3 年起至 2025 年止。(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信誉要求: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3年 08月 19 日起至2026年 08月 18 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具体要求:投标人未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未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2023年 08月 19 日起至2026年 08月 18 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诉讼及仲裁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2023年 08月 19 日起至2026年 08月 18 日止。3.7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8 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 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 名)、质量员(1 名)、安全员(1 名)、 资料员(1 名),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安全员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应如实提供可供二维码扫描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继续教育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否则按证书无效处理。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0时00分至2026年08月05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第五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受理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送达地址:新疆双河市建设大厦三楼,邮编:833408 异议咨询电话:0909-7696735 电子邮箱(仅接收电子版异议):978398568@qq.com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
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 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909-7696735

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德睿天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第五师八十四团

地 址:
注册地址:新疆双河市89团荆楚工业园区双创孵化园基地办公楼407-10室 ;办公地址:新疆博乐市现代中心城1号楼10层
联 系 人:
郭峰

联 系 人:
赵雪薇
电 话:
13999778915

电 话:
0909-888079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