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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JSTCC26003105111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项目详情


一、内容
(一)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1份(以合同份数为准)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至少1份(以合同份数为准)海上风电场雷达站建设业绩,且前述业绩必须为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
(1)若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3.2资质要求”和“3.3业绩要求”;
(2)若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同时满足“3.2资质要求”和“3.3业绩要求”。成员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1份(以合同份数为准)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海上风电项目总承包业绩(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至少1份(以合同份数为准)海上风电场雷达站建设总承包业绩(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前述业绩必须为独立承担,且不接受分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2.2 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具有“3.2.1设计资质”项资质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应具有“3.2.2施工资质”项资质要求。
3.3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1份(以合同份数为准)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至少1份(以合同份数为准)海上风电场雷达站建设业绩,且前述业绩必须为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必须满足“3.3 业绩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1份(以合同份数为准)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海上风电项目的施工业绩或至少1份(以合同份数为准)海上风电场雷达站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人员,提供联合体牵头方自2026年6月(含)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变更为: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单位自2026年6月(含)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人员)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变更为:投标人可于2026年7月29日上午8:30时至2026年8月3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8月19日上午9:00时。
(四)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部分,投标人须自行根据本更正公告进行调整。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处
联系人:朱敏
电话:025-83303705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21家海上风电项目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8室
项目负责人:安钰、张崧林
联系人:王星悦、李雯慧
电话:025-82281957、13068040250
电子邮箱:any@jst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