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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二包(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二包(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登记结束
终止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二包(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招标人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民航发展基金、安徽省财政资金、合肥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特种车辆采购第二包(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二包(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1、四轴搬移拖车1台;2、拴系设备1套;3、顶升气囊3组;4、空气压缩机2台;5、牛头千斤顶(40吨)1套;6、通用型牵引挂具(60吨)1套;7、起落架救援平台拖车1台;8、转运设备(集装箱转运柜)1个;9、机翼吊绳(100吨载荷,E类飞机吊绳)1组;本次招标包括以上所有设备的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设计、制造、配套使用的正版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交货前检验、出厂检测、第三方检测、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保管、现场技术服务、现场安装调试、现场技术培训、报检报验、取证、验收、食宿、交通、提交图纸和技术资料、随机器材和工具、备品备件、检测和维修专用工具、应交纳税费、质保、售后服务、利润、风险等完成本包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一切内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 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合同设备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及交付使用)。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每批次合同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
2.5交货地点: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四轴搬移拖车、顶升气囊、起落架救援平台拖车)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复印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2026-07-29 15:00:00至2026-08-03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联系方式的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投标人在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登记,最终的登记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若因投标人没有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记,视为无效登记。(注:节假日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可正常登记)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9 15:00:00至2026-08-03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9 15:00:00至2026-08-03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20 09:30:00,地点为通过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mhpp格式)。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9.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联系方式:021-22321067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地 址: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
邮 编:/邮 编:100621
联 系 人: 张工联 系 人:苏胜奇、徐超(异议联系人)
电 话:0551-63777951电 话:13051425745、010-64557555-825(异议联系电话)
传 真:/传 真:010-6455760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ssq@mhgczx.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帐 号:/帐 号:0200 3000 1910 0000 260
异议
联系人:
徐超异议
联系电话:
010-64557555-825
日期:202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