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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商业资源经营权转让项目(乳制品自助售卖机)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商业资源经营权转让项目(乳制品自助售卖机)  
2. 项目编号: JT-ZZZB-20260729-270 
3. 采购方式: 自主招标  
4. 项目内容: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商业资源经营权转让项目(乳制品自助售卖机)),拟进行自主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中国境内注册,港、澳、台除外),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如2025年度财务报表未出的,可提供2024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财报须能体现经审计)。
3、投标人须是品牌持有人(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或经品牌持有人许可取得经营转让权的被特许人(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书及品牌授权书,且特许授权区域须涵盖标的物所在区域)。
4、投标人或投标品牌须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旅客吞吐量1000万以上机场(至少五家)有直营连锁经营低温短保乳制品自助售货机的运营经验(2024—2025年数据),且具备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的申领条件(须提供同 类业态的业绩证明、门店实景照片和相应合同)。
5、投标人当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南京机场现有航站楼商业经营商户或以往经营商户参与本次投标的,须在投标之日前在南京机场无欠款,且未因失信行为等原因被招标人限制投标(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使用的售货机需具备良好的电气安全性,满足GB4706.1-2005和GB4706.72-2008,并且能提供第三方国家级专业机构出具的电气安全测试报告或认证证书(CQC证书),输入电压需达到220v±10%。
8、投标人在其商业运营中,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授予投标人商业运营权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1)对本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挂靠;
(2)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非独立、合法运作,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5)2025年1月1日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6年08月05日 16时整止(北京时间,下同)。
2.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
3.投标人登录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bid.easternairports.com:1443/)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或未成功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用户注册,进入采购平台点击【供应商登录】-点击右下角【立即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平台通知栏目中的操作手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需答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平台申报形式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天前向招标人提出。
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8月5日16时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4.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快递(顺丰或EMS)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翔鹰二路9号南京禄口国际机场2号办公楼338。(不接受投标人现场投递)。
5、
联系人:陆工 ,
联系电话:025-69820780 。
 
五、纪检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电话:025-6982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