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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2026)1401沈阳市铁西区启工街以东,小北二路北以南的团结新村南地块(11724.95平方米)整体出租(5年,另有1个月免租建设期)

项目详情


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GR2026QT1005132
项目名称 (2026)1401沈阳市铁西区启工街以东,小北二路北以南的团结新村南地块(11724.95平方米)整体出租(5年,另有1个月免租建设期)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沈阳安业智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42.1746 万元
挂牌期间 10 天
挂牌日期 2026-07-29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地块内外的情况进行全面勘查,了解地块实际权属范围、土地性质、周边利益方等情况。若承租方因未充分调查土地性质及相关不利因素,导致后期使用发生纠纷,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予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承租方任何投资损失。
2、如承租方对该地块面积存有异议,面积以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年租金平米单价以竞价结果为准,由此产生的相关测绘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竞得该地块后,出租方不参与承租方租用地块任何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地面车辆、杂物清理,场地内及周边管线、植被保护,项目相关审批部门手续办理,居民、物业等相关利益方关系协调,解决信访投诉等相关问题,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4、承租方成功竞得地块后,需自行办理车辆停放相关所需的手续,出租方不参与任何手续的办理流程。若因承租方未能成功办理相关手续,致使地块无法继续开展建设及正常使用的,出租方所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出租方仅限提供该地块使用权,承租方竞得该地块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分租,且仅限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经营,不允许在未经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变更或扩大使用范围和内容。
6、承租方在后续场地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税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竞得该地块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保证租赁项目落地履约实施。沈交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后,在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若因承租方自身原因无法实施地块建设及经营的,需要终结交易的,无法退还交易保证金。
8、如遇出租方土地经营权被收回、城市更新变更土地规划用途被强制征收地块、出现信访或重大舆情无法妥善处理等情况,承租方需无条件撤出场地。出租方对承租方相关损失及投入成本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若承租方在履约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无法实施地块建设及经营的,出租方所收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