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方信-竞争性谈判-FX2026-SH136-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城南校区实验室建设及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FX2026-SH136
| 采购项目编号: | FX2026-SH136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霞煌路6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13850095539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总台电话:0592-8888691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城南校区实验室建设及设备采购 |
| 来源: | 社会委托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城南校区实验室建设及设备采购1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86万元 |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人民币82.64838万元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的要求,并提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包括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备注:本次采购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供应商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规定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对本项目所提供标的的制造商进行认定和声明,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者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的,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的或其他残疾人单位制造货物的,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五章的相关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谈判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在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08月03日17时30分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谈判文件及邮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本公司咨询台,邮编:361009。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周小姐0592-8888691, 传真:0592-8888651。 |
| 谈判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套、邮寄费到付。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8月04日09时30分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递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开标厅 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评标室 |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何小姐 0592-5661253,纪先生0592-6373595;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
| 其他: | 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谈判文件费用、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账号:35101536001050005459,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报名表链接:https://qr61.cn/opXtuL/qC6DHmv,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