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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县永胜东路、新胜东路、丰庆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贺兰县永胜东路、新胜东路、丰庆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永胜东路、新胜东路、丰庆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贺发改复〔2026〕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中永晟(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雨水主管道d500~d1800,L=7873m、新建雨水预留管道d400~d600,L=1002m、新建雨水口连接管道d300,L=5062m,新建雨水检查井261座,新建雨水口408座;改造污水主管道d800,L=4349m(其中过G109线采用顶管施工L=75m)、污水预留管道d500,L=549m,配套改造污水检查井147座;雨水、污水管道采用预应力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水口连接管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配套路面恢复134574.4m2,以及道路配套附属设施等。具体每条路建设内容如下:
1、永胜东路(G109线-新胜东路),新建雨水主管道d500~d1000,L=2060m、新建雨水预留管道d500~d600,L=320m、新建雨水口连接管道d300,L=1240m,新建雨水检查井74座,新建雨水口108座;改造污水主管道d800,L=1988m、污水预留管道d500,L=264m,配套改造污水检查井70座;雨水、污水管道采用预应力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水口连接管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配套路面恢复51894.0m2,以及道路配套附属设施等。
2、新胜东路(G109线-银新干沟),新建雨水主管道d1800,L=1588m、新建雨水预留管道d600,L=322m、新建雨水口连接管道d300,L=922m,新建雨水检查井58座,新建雨水口73座;改造污水主管道d800,L=2361m(其中过G109线采用顶管施工L=75m)、污水预留管道d500,L=285m,配套改造污水检查井77座;雨水、污水管道采用预应力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水口连接管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配套路面恢复48559.0m2,以及道路配套附属设施等。新建雨水调节池1座,有效容积1000m3。
3、丰庆路(唐徕渠-银新干沟),新建雨水主管道d500~1000,L=4225m、新建雨水预留管道d400~500,L=360m、新建雨水口连接管道d300,L=2900m,新建雨水检查井129座,新建雨水口227座,雨水管道采用预应力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水口连接管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配套路面恢复34121㎡,以及道路配套附属设施等。
2.2建设地点:贺兰县城区内永胜东路、新胜东路、丰庆路。
2.3计划工期:303日历天(不含冬歇期)。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六个标段,监理两个标段,其中:
施工一标段:永胜东路(G109线-新胜东路,K0+000~K1+050)排水管网改造
施工二标段:永胜东路(G109线-新胜东路,K1+050~K2+064.667)排水管网改造
施工三标段:新胜东路( G109线-银新干沟,K0+000~K0+750,同时对新胜东路(G109线一虹桥路)段污水管道沟槽开挖路面进行恢复)排水管网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一标段、二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本次三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05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1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51-8776322。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08室
联 系 人:闫康(项目负责人)
电 话 :0951-8569287
招标代理机构:中永晟(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桥兴苑2号公寓3楼303号
联 系 人:安琦(项目负责人)、王鹏、刘强州
电 话:0951-6711688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