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机场新航站区南航基地机务区一期建设项目民航专业工程监理询比公告
项目详情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乌鲁木齐机场新航站区南航基地机务区一期建设项目民航专业工程监理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新航站区南航基地机务区一期建设项目民航专业工程监理
1.2 项目编号:WKZB2691XJQTF20536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限价:
1.5.1项目概况:新建机坪(约12991㎡)的道面工程、土石方及地基处理工程、机坪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机坪照明工程、机坪电力工程、原机场停机位与服务车道划线标志清除、原部分机场道面拆除及恢复、临时服务车道施工、停机位划线;新建临时围界、永久围界和配套的围界安防系统,机场原围界、临时围界和配套设备管线的拆除;新建安检道口(约427㎡)的建筑、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弱电安防等工程。未尽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1.5.2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涵盖本招标项目内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及竣工验收结算审核)、质量保修阶段与所有工程、工艺设备安装调试及相关检测的工程监理;同步完成施工范围内相关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等全部配套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等工作。具体见合同条款。
1.5.3 总价限价:965200元。
注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分项限价或总价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1.6.1 服务地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安宁渠路以西、机场改扩建用地内。
1.6.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民航行业验收及省、市、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验收及备案后,且完成合同全部履约内容、工程结算及质保期满为止。
1.7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其他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其他要求:
2.7.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航天航空专业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备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7.2 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的航天航空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备注: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注册证书(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和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最近三个月(2026年05月至2026年07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2.7.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9日起至2026年08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
3.2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持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万科云2503室处领取询比文件。
3.3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7日11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万科云2503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询比公告第3款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第一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联系方式6.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4号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王工,020-86114186
6.2 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万科云2503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占佳樱 18999139900
电子邮箱:382409149@qq.com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提出。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万科云2503室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占佳樱
联系电话:18999139900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新航站区南航基地机务区一期建设项目民航专业工程监理
1.2 项目编号:WKZB2691XJQTF20536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限价:
1.5.1项目概况:新建机坪(约12991㎡)的道面工程、土石方及地基处理工程、机坪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机坪照明工程、机坪电力工程、原机场停机位与服务车道划线标志清除、原部分机场道面拆除及恢复、临时服务车道施工、停机位划线;新建临时围界、永久围界和配套的围界安防系统,机场原围界、临时围界和配套设备管线的拆除;新建安检道口(约427㎡)的建筑、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弱电安防等工程。未尽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1.5.2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涵盖本招标项目内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及竣工验收结算审核)、质量保修阶段与所有工程、工艺设备安装调试及相关检测的工程监理;同步完成施工范围内相关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等全部配套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等工作。具体见合同条款。
1.5.3 总价限价:965200元。
注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分项限价或总价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1.6.1 服务地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安宁渠路以西、机场改扩建用地内。
1.6.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民航行业验收及省、市、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验收及备案后,且完成合同全部履约内容、工程结算及质保期满为止。
1.7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其他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其他要求:
2.7.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航天航空专业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备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7.2 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的航天航空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备注: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注册证书(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和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最近三个月(2026年05月至2026年07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2.7.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9日起至2026年08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
3.2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持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万科云2503室处领取询比文件。
3.3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7日11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万科云2503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询比公告第3款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第一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联系方式6.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4号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王工,020-86114186
6.2 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万科云2503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占佳樱 18999139900
电子邮箱:382409149@qq.com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提出。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万科云2503室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占佳樱
联系电话:18999139900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 报价阶段 | 应当在报价现场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