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答疑纪要)
项目详情
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7250701800325001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14.3、14.5中“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00万元”,现统一修改为“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6.49万元”;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设计费计算办法:38.3×1×0.85×1×(1-50% )=16.49万元”,现统一修改为“设计费计算办法:38.8×1×0.85×1×(1-50% )=16.49万元”;
三、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二.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现统一修改为:
二.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你方带来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五、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zh/)上发布。
招 标 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6年7月29日
答疑澄清公告.pdf
补充通知.jpg
招标公告 补充通知 答疑变更开标一览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中标合同 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信息时间:2026-07-23 08:30
投标邀请书(格式)(仅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正和天皓工程设计(四川)有限公司、中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晟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7250701800325001的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共政和县委政和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会议纪要[2026]14号,第十四次党工委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政和经济开发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采用DN500至DN800的球墨铸铁管建设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长约5公里的污水管道,使其达到污水零直排标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其中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等(最终设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5.2.内容: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最终设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对项目提出的专项设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设计图纸的相关工作,直至完成项目全部设计相关内容作,直至完成项目全部设计相关内容;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6-07-23至2026-08-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zh/)((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 年 08 月 13 日 08 :30:00 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0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改法规(2023)27 号)、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进一步优化提升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投标文件格式 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6-08-13 08:30:00,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zh/);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6.4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0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0%)。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ggzy.np.gov.cn/zh/)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经济开发区创业路8号,邮编:353600;
电话
传真:13860051152;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阳光建材城 8 栋 2 楼 209,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9305991639
传真:/;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叶璐涛,
联系人:叶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 8 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政和县胜利街 319 号
联系电话:0599-6051909
附件:
投标邀请书.pdf
没有相关公告
没有相关公告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7-29 17:03:08
存证哈希值:
47110FBB5EF9D4DA9953D142AC429BF3DD30850D1F5F0688B41734CAFF6631B0
区块高度:
25057978
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答疑纪要)信息时间:2026-07-29 16:51
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7250701800325001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14.3、14.5中“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00万元”,现统一修改为“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6.49万元”;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设计费计算办法:38.3×1×0.85×1×(1-50% )=16.49万元”,现统一修改为“设计费计算办法:38.8×1×0.85×1×(1-50% )=16.49万元”;
三、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二.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现统一修改为:
二.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你方带来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五、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zh/)上发布。
招 标 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6年7月29日
附件:
答疑澄清公告.pdf
补充通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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