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卷烟厂生产工房改造土建及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淮阴卷烟厂生产工房改造土建及公用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E320800033700738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生产工房改造项目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政务办备〔2026〕3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阴卷烟厂生产工房改造土建及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淮阴卷烟厂生产工房改造土建及公用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一品梅路32号淮阴卷烟厂厂区内
2.3 建设内容:1.拆除生产工房现有的一条570kg/h膨胀烟丝生产线。
2.对生产工房进行适应性改造,拆除部分隔墙,调整房间分隔,翻新地面、墙面,新增吊顶等,改造总建筑面积11006.20平方米。
3.改造现有高架库,建设辅料及成品自动化物流系统。
4.改造生产工房除尘、给排水、空调、动力、配电、照明等公用配套设施。
5.配套建设生产工房消防、安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生产配套信息系统等设施。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生产工房改造项目,对原有土建及公用工程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11006.2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41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生产工房改造项目的土建拆除工程、生产工房结构及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及消火栓系统、压缩空气和蒸汽及冷凝水回收系统、变电所变配电设备改造、动力配电及照明系统(含智能照明及应急照明)、空调系统(不含空调自控系统及组合式空调机组)、通风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弱电信息化系统(包含综合布线、信息网络、自控能管、公共广播、安防系统等)、抗震支吊架等。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并负责办理工程范围内各特种设备的各项检验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技术复杂工程:经专家论证,本项目具有工艺管线及特种设备专业性强、防爆及特殊环境施工要求高、利旧拆改与不停产交叉作业、多专业综合集成及BIM深化要求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属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
要求工期: 10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3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2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或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除外)业绩。
注:
①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签章)且公章齐全,施工单位只认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签章),如某一方为联合体,需要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签章)且公章齐全】。专业分包业绩和单独专业承包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须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或提供业绩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并提供查询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② 项目负责人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载明的,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如反映不一致或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③工程造价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建筑面积以合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未载明竣工验收时间的,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业绩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中应当载明施工部分金额,且金额需大于等于3200万元,否则不予认可。
④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⑤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联合体业绩中的牵头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⑥相关证明材料须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8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不超过/页
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
不超过/页
0.5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
不超过/页
1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页
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
不超过/页
0.5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
不超过/页
1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
不超过/页
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制作本项目建筑、结构模型的漫游视频,提交视频格式的文件。漫游视频不少于1分钟(漫游时隐藏管线)。
注:
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评分因素单独制作视频文件,视频文件格式为:mp4。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视频内容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在线递交该部分相应文件。
2.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3.视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视作投标文件不完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不超过/页
0.2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制作本项目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模型的漫游视频,提交视频格式的文件。视频不少于1分钟(漫游时隐藏建筑结构)。
注:
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评分因素单独制作视频文件,视频文件格式为:mp4。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视频内容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在线递交该部分相应文件。
2.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3.视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视作投标文件不完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不超过/页
0.3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制作本项目全专业模型漫游视频,提交视频格式的文件。视频不少于1分钟(漫游前要求对模型进行碰撞检测并调整碰撞,视频中所展现的模型无碰撞)。
注:
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评分因素单独制作视频文件,视频文件格式为:mp4。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视频内容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在线递交该部分相应文件。
2.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3.视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视作投标文件不完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不超过/页
0.5分
?智能建造:
制作施工现场智能建造综合演示视频,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安防、机械监测、线上隐患闭环管控、AI主动识别违规、风险提前预警等内容,依据视频完善程度打分。
注:
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评分因素单独制作视频文件,视频文件格式为:mp4。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视频内容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在线递交该部分相应文件。
2.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3.视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视作投标文件不完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不超过/页
2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
题目数量:1题。
答辩形式:书面闭卷答辩、暗标评审。
答辩时间:30分钟。
答辩得分:满分2分。
每题得分:
好的,得(1.4,2]分;
较好的,得(0.8,1.4]分;
一般的,得(0,0.8]分;
未参加答辩的,不得分。
注:
1、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内容进行打分。
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 0分计。本项打分办法采用数学开闭区间方式,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2、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3、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答辩现场,如不能按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
2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3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2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或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除外)业绩。
注:
①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签章)且公章齐全,施工单位只认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签章),如某一方为联合体,需要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签章)且公章齐全】。专业分包业绩和单独专业承包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须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或提供业绩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并提供查询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② 项目负责人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载明的,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如反映不一致或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③工程造价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建筑面积以合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未载明竣工验收时间的,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业绩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中应当载明施工部分金额,且金额需大于等于3200万元,否则不予认可。
④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⑤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联合体业绩中的牵头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⑥相关证明材料须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⑦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8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投标报价计算步骤:
1.评标基准价计算:根据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
价,以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
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例如:计算结果
为123.456元,则取123.46元。
2.偏离率计算:计算投标报价(如需修正,则
以修正后的价格进行计算)相对于评标基准价
的偏离率,并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
小数四舍五入。该值在后续计算中如需以百分
比形式展示,则直接转换为对应的百分数。例
如:偏离率0.04537 经四舍五入后为0.0454,
对应百分比为4.54%。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根据公式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
位小数四舍五入。例如:得分为98.456分,则
取98.46分
88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07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08 月18日17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淮安市一品梅路32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17-80693396
传真:/
邮编:/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李娜
电话:15050557263
项目负责人:牛建东
传真:/
邮编: 100081
电子邮箱: lina3@cntcitc.com.cn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淮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7-83638315
10.3异议渠道
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
提出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施工招标公告
E320800033700738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生产工房改造项目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政务办备〔2026〕3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阴卷烟厂生产工房改造土建及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淮阴卷烟厂生产工房改造土建及公用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一品梅路32号淮阴卷烟厂厂区内
2.3 建设内容:1.拆除生产工房现有的一条570kg/h膨胀烟丝生产线。
2.对生产工房进行适应性改造,拆除部分隔墙,调整房间分隔,翻新地面、墙面,新增吊顶等,改造总建筑面积11006.20平方米。
3.改造现有高架库,建设辅料及成品自动化物流系统。
4.改造生产工房除尘、给排水、空调、动力、配电、照明等公用配套设施。
5.配套建设生产工房消防、安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生产配套信息系统等设施。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生产工房改造项目,对原有土建及公用工程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11006.2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41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生产工房改造项目的土建拆除工程、生产工房结构及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及消火栓系统、压缩空气和蒸汽及冷凝水回收系统、变电所变配电设备改造、动力配电及照明系统(含智能照明及应急照明)、空调系统(不含空调自控系统及组合式空调机组)、通风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弱电信息化系统(包含综合布线、信息网络、自控能管、公共广播、安防系统等)、抗震支吊架等。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并负责办理工程范围内各特种设备的各项检验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技术复杂工程:经专家论证,本项目具有工艺管线及特种设备专业性强、防爆及特殊环境施工要求高、利旧拆改与不停产交叉作业、多专业综合集成及BIM深化要求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属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
要求工期: 10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3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2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或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除外)业绩。
注:
①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签章)且公章齐全,施工单位只认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签章),如某一方为联合体,需要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签章)且公章齐全】。专业分包业绩和单独专业承包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须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或提供业绩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并提供查询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② 项目负责人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载明的,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如反映不一致或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③工程造价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建筑面积以合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未载明竣工验收时间的,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业绩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中应当载明施工部分金额,且金额需大于等于3200万元,否则不予认可。
④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⑤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联合体业绩中的牵头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⑥相关证明材料须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 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优先。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
| 初步评审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符合条件且有效(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材料须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须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有效的证书。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相关证明材料须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8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制作本项目建筑、结构模型的漫游视频,提交视频格式的文件。漫游视频不少于1分钟(漫游时隐藏管线)。
注:
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评分因素单独制作视频文件,视频文件格式为:mp4。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视频内容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在线递交该部分相应文件。
2.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3.视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视作投标文件不完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制作本项目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模型的漫游视频,提交视频格式的文件。视频不少于1分钟(漫游时隐藏建筑结构)。
注:
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评分因素单独制作视频文件,视频文件格式为:mp4。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视频内容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在线递交该部分相应文件。
2.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3.视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视作投标文件不完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制作本项目全专业模型漫游视频,提交视频格式的文件。视频不少于1分钟(漫游前要求对模型进行碰撞检测并调整碰撞,视频中所展现的模型无碰撞)。
注:
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评分因素单独制作视频文件,视频文件格式为:mp4。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视频内容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在线递交该部分相应文件。
2.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3.视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视作投标文件不完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制作施工现场智能建造综合演示视频,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安防、机械监测、线上隐患闭环管控、AI主动识别违规、风险提前预警等内容,依据视频完善程度打分。
注:
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评分因素单独制作视频文件,视频文件格式为:mp4。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视频内容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在线递交该部分相应文件。
2.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3.视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视作投标文件不完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
题目数量:1题。
答辩形式:书面闭卷答辩、暗标评审。
答辩时间:30分钟。
答辩得分:满分2分。
每题得分:
好的,得(1.4,2]分;
较好的,得(0.8,1.4]分;
一般的,得(0,0.8]分;
未参加答辩的,不得分。
注:
1、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内容进行打分。
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 0分计。本项打分办法采用数学开闭区间方式,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2、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3、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答辩现场,如不能按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注:
①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签章)且公章齐全,施工单位只认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签章),如某一方为联合体,需要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签章)且公章齐全】。专业分包业绩和单独专业承包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须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或提供业绩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并提供查询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② 项目负责人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载明的,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如反映不一致或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③工程造价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建筑面积以合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未载明竣工验收时间的,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业绩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中应当载明施工部分金额,且金额需大于等于3200万元,否则不予认可。
④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⑤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联合体业绩中的牵头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⑥相关证明材料须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⑦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投标报价计算步骤:
1.评标基准价计算:根据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
价,以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
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例如:计算结果
为123.456元,则取123.46元。
2.偏离率计算:计算投标报价(如需修正,则
以修正后的价格进行计算)相对于评标基准价
的偏离率,并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
小数四舍五入。该值在后续计算中如需以百分
比形式展示,则直接转换为对应的百分数。例
如:偏离率0.04537 经四舍五入后为0.0454,
对应百分比为4.54%。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根据公式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
位小数四舍五入。例如:得分为98.456分,则
取98.46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07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08 月18日17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淮安市一品梅路32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17-80693396
传真:/
邮编:/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李娜
电话:15050557263
项目负责人:牛建东
传真:/
邮编: 100081
电子邮箱: lina3@cntcitc.com.cn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淮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7-83638315
10.3异议渠道
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
提出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